江蘇母子車禍喪生案宣判 司機獲諒解被判刑三年
www.fjnet.cn?2013-05-22 21:43? 谷華 王磊?來源:中國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中新網鹽城5月22日電 (谷華 王磊)江蘇射陽縣一出生僅89天的男嬰,和媽媽在一場車禍中不幸受傷,后送醫搶救無效死亡,此事經媒體報道后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今天,射陽縣人民法院對這起交通事故案件作出宣判,林某駕車肇事致兩人死亡,負事故主要責任,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2012年12月15日中午11:30左右,射陽縣臨海鎮居民呂加龍駕駛面包車接女兒呂夢瑤和雙胞胎外孫、外孫女巴晨軒、巴晨欣從縣城回老家。當車輛由西向東行駛到射陽港集鎮境內的省道329線與金海大道交叉路口時,與林某駕駛的荷載十噸的貨車發生了相撞。面包車向右側翻,呂夢瑤母子被甩出車外。重創之下的母子二人被送往縣人民醫院搶救,結果都重傷不治。 公安機關分別對巴晨軒、呂夢瑤進行了尸檢,結論均為交通事故致顱腦損傷死亡。林某和受害方對鑒定結論均予以認可。交警部門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林某駕駛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通過交叉路口時疏于觀察,未能讓右方道路來車先行,呂加龍雨天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時,未能注意觀察、減速慢行,兩人的行為均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分別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 據了解,事后雙方達成了賠償協議,林某親屬替林某一次性賠償受害方各項損失39萬元,同時將肇事的重型貨車歸受害方所有,以用作賠償,貨車投保的交強險賠償部分由受害方直接向保險公司主張,受害方對林某的行為表示諒解,請求司法機關對林某減輕處罰。后保險公司賠償受害方115000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林某違反交通運輸法規,駕車肇事致兩人死亡,負事故主要責任,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案發后,林某主動打電話報警,并如實供述罪行,構成自首,可以依法從輕處罰;林某積極賠償受害人近親屬損失并得到諒解,也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綜上,法院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林某作出上述判決。林某表示認罪服判,不會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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