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3年省直單位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公告
2013-05-24 11:36? ?來源:浙江在線 責任編輯:陳瑋 陳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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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選拔主要程序 (一)筆試。2013年6月2日在杭州舉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公告)。省級機關事業(yè)單位、本科高校領導干部和省屬企業(yè)領導人員職位,以及省級機關處級領導干部職位,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領導能力。省級機關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職位,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機關工作的應知應會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 (二)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省級機關事業(yè)單位、本科高校領導干部和省屬企業(yè)領導人員職位,以及省級機關處級領導干部職位,每一職位按照1:8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省級機關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職位,遴選計劃2名及以下的按1:5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遴選計劃3名以上的按1:4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面試前對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有未通過資格復審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入圍人員。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職位入圍人員還應當征得所在單位同意。面試重點考查報考人員的能力素質、專業(yè)素質和職位匹配性。 (三)經(jīng)歷素質量化評價。省級機關事業(yè)單位、本科高校領導干部和省屬企業(yè)領導人員職位,以及省級機關處級領導干部職位(不含面向“兩新”組織工作人員選拔職位),對面試入圍人員履職經(jīng)歷等情況進行量化評分。 (四)組織考察。省級機關事業(yè)單位、本科高校領導干部和省屬企業(yè)領導人員職位,以及省級機關處級領導干部職位,根據(jù)筆試成績占30%、面試占60%、經(jīng)歷素質量化評價占10%合成考試評價得分(“兩新”組織報考人員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考試綜合成績),按得分從高到低以1:3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省級機關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職位,根據(jù)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考試綜合成績,按1:2比例確定考察人選。按照目標職位組織考察,重點考察人選的德才素質、工作實績和人崗相適等情況。 (五)討論決定。根據(jù)考試評價得分(綜合成績)、考察評價等情況,決定任用人選。對沒有合適人選的省級機關事業(yè)單位、本科高校領導干部和省屬企業(yè)領導人員職位,作空缺處理,不實行遞補。按規(guī)定對擬任人選進行任前公示。省級機關處級領導干部和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職位擬任人選,在公示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影響其任用的問題不能任用的,在考察合格人選中確定遞補對象。 四、待遇和管理 對省級機關事業(yè)單位、本科高校領導干部和省屬企業(yè)領導人員職位,以及省級機關處級領導干部任用人員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后,進行全面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不合格的免去試任職務,一般按試任前職務層次安排。 企業(yè)報考人員、新社會組織報考人員須在任用前辭去原有職務;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正式任用后,持有的企業(yè)股份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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