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會2000萬善款被指用于給王振耀辦研究院
www.fjnet.cn?2013-05-25 22:51? 李江濤?來源:紅網 我來說兩句
盡管如此,公眾對紅會的質疑并沒有停歇。隨后不斷爆出“上海盧灣紅會天價餐事件”“成都紅會捐款箱內善款霉變廢棄事件”“紅會挪用藝術家8472萬元捐款事件”等等。 直到今年“4·20蘆山地震”發生后,一個叫王永的“紅會社監委”發言人表示“要重新調查郭美美事件”,人們才發現紅會社監委的存在,并且逐步弄清楚這個社監委與紅會“不存在上下級隸屬關系”,而系由紅會聘任的社會知名人士組成。 2012年的12月7日,16名社監委委員由紅會直接聘任上崗,被紅會認為是“獨立監督機構”。 據王永、王振耀等多名委員描述,聘任的過程大體相似:紅會工作人員發郵件和電話,詢問他們愿不愿意擔任紅會社會監督委員會的委員,表示同意后,監督委員獲得聘任。 社監委成立后,紅會才公開了這些社監委委員情況,其中主任委員為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北京大學中國政府創新研究中心主任、中央編譯局副局長俞可平擔任副主任委員。 因為未進行聘前公示,外界對這些社監委委員的聘任過程及相關情況并不清楚。商業利益交換 雖然目前社會組織接受獨立的第三方監督還沒有統一的模式與規則,但按照普遍定義,監督方與被監督方不應存在利益交換,否則這種關聯交易難以保證監督的公正與客觀。 2012年的12月7日,紅會在社監委成立時稱,委員系“經多方推薦和嚴格遴選”產生,不久又在回應媒體質疑時表示“在社會監督委員會委員人選的選擇上,委員會主要從專業背景、社會公信力、熱心公益等方面考量,同時考慮了不同專業人員的協同匹配,包括法律、財務、醫學、傳播、社會管理、救援等領域的專業人士”,但未向社會公布過推薦人、推薦理由及遴選的具體情況。 然而,“專業人士”王永似乎并不清楚NGO與非法社團的區別。 王永的公開身份是“品牌中國產業聯盟秘書長”,今年5月13日,他還在向媒體表示: “品牌中國產業聯盟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注冊的社團。”因為“品牌中國產業聯盟”向中國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趙白鴿頒獎,聯盟秘書長又擔任紅會社監委委員監督趙白鴿,一時引來眾多關注。王永也不斷通過微博澄清自己“與紅會沒有任何利益往來,懇請網友拿出證據,一經查實,我愿意承擔一切責任”。 但很快,網友及媒體便通過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確認了王永言稱的“社團”并不存在,而實際操盤者為王永名下的一間公司。王永對此解釋“看到網絡質疑后,我仔細看了一下材料,才發現我們注冊證書是商業登記注冊的證書,這意味著我們(品牌中國)是一個商業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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