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重要黨內法規發布:解決紅頭文件打架等問題
2013-05-27 19:4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陳穎 陳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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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黨內法規制定的前瞻性、民主性和科學性 《制定條例》規定:制定黨內法規應當統籌進行,科學編制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和年度計劃。據了解,這是黨的歷史上第一次提出編制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 “編制‘五年規劃’有利于加強黨內法規建設的頂層設計和整體布局,明確法規制定的時間表和路線圖,保證其系統性、協調性和前瞻性。”甄小英說,五年規劃同五年一屆的黨代會相銜接,也有利于檢查黨代會關于黨的制度建設要求的落實。 《制定條例》明確規定,起草黨內法規,應當深入調查研究,全面掌握實際情況,認真總結歷史經驗和新的實踐經驗,充分了解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意見和建議。 同時,《制定條例》對征求意見環節作了細化規定:一是規定征求意見時應當注意聽取黨代表大會代表和有關專家學者的意見;二是規定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黨內法規草案,應當充分聽取群眾意見;三是規定征求意見可以采取書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座談會、論證會、網上征詢等形式。 姜明安說,黨內法規姓“法”,就必須通過一定的程序反映黨員和人民群眾的意志、利益,體現客觀規律。《制定條例》在這方面作了許多創新規定,其中調查研究、聽取意見主要在于保障民主性,專家論證主要在于保障科學性。 同時,《制定條例》對“前置審核”程序作了進一步完善,明確審議批準機關收到黨內法規草案后,要交由所屬法規工作機構進行審核,并規定了發現問題后的處理辦法和程序。 甄小英解釋說,上述程序的修訂,有利于解決一些地方制定黨內法規過程中閉門造車、脫離群眾、脫離實際、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以及由此導致的一些黨內法規質量低,甚至存在與國法、黨紀相沖突和損害群眾利益等問題。 為更好地把住黨內法規的質量關,《制定條例》還把“注重簡明實用,防止繁瑣重復”作為制定原則,要求黨內法規方向正確,邏輯嚴密,表述準確、規范、簡潔,具有可操作性。 此外,《制定條例》對黨章、中央黨內法規、省區市黨委制定的黨內法規的效力等級,作出了明確規定,以解決黨內法規的規范沖突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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