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以假換真掉包盜黃金獲刑7個月
www.fjnet.cn?2013-05-28 14:49? 胡迪?來源:中新網 我來說兩句
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個月 本報訊 (記者胡迪通訊員李世寅)內部保安員出于貪念,以“以假換真”的方式盜得1瓶氰化亞金鉀,內含黃金價值約2萬余元。昨日,記者從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已于近日依法以職務侵占罪判處保安員阿明有期徒刑7個月。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阿明(化名)曾經是廣東某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保安員。去年12月23日,阿明利用職務便利,在運送氰化亞金鉀至該公司化驗室的過程中,以“以假換真”的方式盜得1瓶氰化亞金鉀,被盜物品含金量68.3%±0.1%、凈重100克,價值人民幣24102元。 調換瓶子時被發現 但阿明很快被該公司員工胡某南、萬某菊、吳某萍等人人贓并獲并報警,阿明留在現場等候公安機關處理,并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破案后,公安機關繳回上述被盜贓物并發還被害單位依頓公司。 據阿明介紹,此次犯罪是由于向他人借錢無力償還而采取的行為。當日,他趁著與同事領取氰化亞金鉀的時機,獨自拿著裝著12支氰化亞金鉀瓶子的鐵箱,在轉角處用事先準備好已開封的裝著食鹽的瓶子與未開封的裝著氰化亞金鉀的瓶子調換,打算賣掉還債,但被人發覺。 法院認為,阿明無視國家法律,身為公司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應依法懲處。鑒于阿明案發后主動留在現場等候公安人員處理,并且歸案后能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有自首情節,依法應當從輕處罰。遂判決阿明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廣州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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