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殺嬰案受害者父親:對民事賠償方面不滿意
www.fjnet.cn?2013-05-29 07:15? 劉洋?來源:中新網 我來說兩句
■ 家屬講述 嬰兒父親稱,一審申請賠償230萬元 僅支持了嬰兒喪葬費 “對刑事方面(判被告人死刑)我是滿意的,但是民事賠償方面,肯定是不滿意的。”昨天晚上,被害嬰兒父親許家林對新京報記者說。 許家林說,悲劇發生后,愛人病倒住了很久的院。67歲老父因悲痛過度于5月10日辭世。 許家林是少數民族,男嬰是第一胎女孩出生10年后懷上的。他說,妻子兩次生子都做了剖腹產,還做了子宮粘連切除術,90%不會再生育了。 許家林說,在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中,他要求賠償孩子喪葬費、死亡賠償金、妻子醫藥費等各項損失230萬元,但是法院僅支持了孩子喪葬費1.7萬元。他當庭提出上訴。 北京君永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許蘭亭介紹,按照法律,如果家屬與被告人達成和解,被告人盡最大能力賠償,二審可能免予死刑。 許家林則堅決不同意和解:他轉述,庭審時周喜軍自己交代并沒有把孩子當成生命和人,而是當成了東西。要車,就需要把孩子處理掉。 “周喜軍死刑是對兒子的交代。但賠償這么少,是法律不公。”許家林說。 本組稿件采寫(除署名外)/新京報記者 劉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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