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暴雨墜涵洞殞命 其丈夫隱瞞即將高考兒子
www.fjnet.cn?2013-06-06 11:27? ?來源: 我來說兩句
6月3日晚9時,風大雨大,湖南籍女子王某經過涵洞時不慎掉入涵洞內的暗渠,至今未見蹤影。 讓羅某難以決策的是,還有3天,兒子小浩就將迎來自己人生的第一次大考“高考”。為了這個孩子的前途,羅某還是抑制住悲傷,狠下心不將媽媽的事故告知。以至于小浩給媽媽的手機打電話,卻怎么也不通。羅某只好強忍悲痛回答, “你媽的手機掉水里去了,你有什么事就打我的電話吧!” 說起為高考隱瞞親人死訊,幾乎每年都會發生。去年安徽蕪湖考生沈飛走出考場后才得知母親12天前已因車禍去世,父親仍躺在重癥病房。為讓他安心高考,家人、交警和學校共同編織了一個謊言。18歲西安考生劉慶也是高考結束后才知道她爸爸兩個月前已突發疾病去世。 這每每引發爭議。很多網友不贊成這種做法,認為高考無法與親情相提并論,高考年年有,但父母只有一個,不能見父親、母親最后一面,將成為一輩子的遺憾。“高考你明年可以再考,后年還能考。父母去世了,最后一面沒看到,就算考上清華北大,也是一輩子的遺憾!” 也有網友贊成隱瞞。一是,父母已經死去,即使早點告訴孩子也無法復活;二是父母一切都是為了孩子,為了孩子的人生和未來,不影響孩子的高考正是死去的父母的遺愿,所以親屬隱瞞是可以理解的辦法。 我倒以為,對于高考前該不該隱瞞親人死訊,不應有標準答案。應該說,這也是另一種考試,需要解答的是一條選擇題,沒有對錯,但必須從實際出發,會對考生影響到什么程度,要看考生本身的性格特點、家庭關系和支持系統。比如說,隱瞞親人死訊可能會讓孩子正常參加高考,但當孩子知情后也可能造成對孩子心理的永遠的傷害;告訴孩子親人的死訊也未必就會影響高考,對于一個內心強大的青年,未必不存在“化悲痛為力量”的可能。這需要根據不同的孩子、不同的父母、不同的家庭來權衡利弊,當然,權衡的前提也存在他們對二者重要性的認識。 這里還有一層意思。我們說根據不同情況作出決定,決定的主體就是孩子的親人。這是他們的私事,他們怎么決定都是他們的權利,這里不涉及法律法規,也不涉及公共利益,別人可以有自己的觀點,但不能強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見辦事。 殷國安(武漢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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