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公積金提前還貸取消限制 可按月提前還款
www.fjnet.cn?2013-06-09 10:16? 王愛科?來源:中新網 我來說兩句
公積金貸款買房,再傳利好消息。8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決定取消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業務的次數限制,這意味著市民采用公積金貸款的還貸壓力減輕,貸款利息支出減少。 “從8號開始,公積金貸款買房的市民,如果想提前還款,不再受次數的限制。”8日下午,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說,政策的調整,意在發揮住房公積金政策的惠民利民作用,減輕公積金借款人的還貸壓力,減少貸款利息支出。 據悉,早在2007年,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規定公積金貸款的市民,可以辦理提前部分還款業務。“但按照2007年的文件,提前部分還款業務沒有具體的還款金額限制,但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本金額度必須為一萬元的整數倍;借款人在貸款期內只能進行兩次部分還款,第三次必須辦理提前結清。”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說。 而政策調整以后,公積金貸款的還款方式顯得更為靈活。“借款人只需每月的還款額不低于最低還款額,就可以隨意確定月還款數額,便于借款人的資金安排。”該負責人說,相比之下,商業貸款提前還款,其數額必須為1萬元或5萬元的倍數,而公積金貸款沒有這個規定,只要大于“最低還款額”的還款,全部視為提前還款金額,而且次數不再有限制,可按月提前還款。 據悉,符合辦理提前部分還款條件的借款人必須本人持身份證、公積金貸款抵押借款合同,除每月扣款日、補扣日及會計記賬日,即7、8、17、18、27、28日(遇節假日順延)的時間外,可到發放貸款的管理處貸款柜臺申請辦理提前部分還款。提前部分還款業務目前只采用貸款期限不變,減少月供的方式,即:部分還款后,仍按原貸款期限、原利率標準執行,減少月還款額。(半島都市報 王愛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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