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南京乞丐月入過萬 媒體稱職業乞丐成社會頑疾
www.fjnet.cn?2013-06-09 10:15? 張燦燦?來源:中新網 我來說兩句
職業乞丐:社會頑疾如何治理 專家表示要完善救助服務 同時形成公眾認可的管理規則 “67萬名乞丐擾亂了社會秩序,因而應當引起社會的廣泛注意……在乞丐中,只有20%是因為自然災害或家庭變故的原因而以乞討為生的。大多數人則把乞討視為賺錢的捷徑?!?/p> 如果不看日期,這段話似乎是說現在城市行乞人員的情況。實際上,這段文字出自1988年5月16日的《中國日報》,題為《乞丐對社會秩序構成威脅》。25年過去了,乞丐數量雖無權威數據,但其備受爭議的特質,依然根深蒂固。 近日南京再爆出地鐵職業乞丐“月入過萬、本地兩套房”的新聞,人們發現,一些乞討者的境遇不再是衣衫襤褸、食不果腹,已升級為“城里磕頭、回家蓋樓”,甚至是“本地買樓、出國旅游”。 與此同時,作為對這一人群的專門救助法規,《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已近十年。 職業行乞是否違法?乞丐何以越救越多?嚴管是否可以遏制職業乞丐蔓延?事實上,這些問題,不僅在我國廣受關注,在世界也同樣備受重視。職業乞丐,已成世界通病;如何處理,考驗著每個國家城市管理的智慧。 非法行乞如何界定? 6月1日,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接受新華網采訪時透露,2003年8月至去年底,全國共救助流浪乞討人員1564.5萬人次。這個數字,并不能說明真實的乞丐數量,但據此可以推斷現在全國乞丐的規模。 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詹承豫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乞丐基本可劃分為三類:生存需要型乞丐、職業乞丐和“乞丐集團”。 為生存行乞的人確實需要幫助?!捌蛴懠瘓F”操控未成年人、殘障人士實施乞討,其無德無信行為的違法性顯而易見,重點打擊于法有據。刑法第262條之一規定了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殘疾人或者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乞討的,如果情節嚴重,最高可判處七年有期徒刑。 但應對職業乞丐,法律有些束手無策。有些單兵作戰的職業乞丐,夸大可憐程度、虛構身世,花樣多變的“乞技”讓人肉眼難辨,在“愛心市場”里流露出一種頑癥氣質,極易蠶食人們的愛心和耐心。杭州、佛山等地都采取過治理職業行乞的短期行動,南京也宣稱將開展打擊地鐵乞丐的行動。 媒體評論員舒圣祥認為,法無禁止即為許可。職業行乞的定義比較模糊,多數并沒有違法。若“強討硬要、惡意乞討”以致侵犯其他公民的合法權益,就有必要列入打擊范圍,“但如果僅因為收入不菲,就對所有職業乞丐實行禁絕,打擊標準何在?打擊面是否過寬?無論從道義上還是法律上,都有失公平?!?/p> 至于有人質疑職業乞丐是否涉嫌詐騙,舒圣祥和詹承豫都認為,乞丐獲取的是人們的同情和施舍,雙方自愿,并非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治理職業乞丐,不可僅僅為了維持市容市貌,而要看是否危害其他人的生活工作秩序。有危害后果,才能考慮用法律予以懲治。正確厘清非法行乞與普通職業行乞的區別,是管理的第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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