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奧迪車撞人后稱“要開會”逃逸 傷者危殆
www.fjnet.cn?2013-06-10 15:01? 史廣林?來源:中國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中新網昆明6月10日電 (記者 史廣林)6月9日清晨,昆明市滇池路金牛小區路口一輛奧迪車在撞傷一對父子后,以趕去開“南博會”為由,卸下車牌不顧傷者揚長而去。10日,記者從昆明市交警支隊得到證實,目前該案正在加緊調查中。 9日凌晨6點左右,昆明市滇池路金牛小區交叉口發生一起車禍,一輛黑色奧迪車在撞傷一對騎自行車的父子后,沒有立即救人,而是讓傷者自己撥打120,在120急救車趕到時,奧迪車司機趁機卸下車牌,逃離現場。 據云南媒體引述傷者的話稱,奧迪車司機自稱是政府部門的,要去趕“南博會”,并稱自己電話沒電,讓傷者自行撥打120。此外,在車禍發生期間,這名司機多次拆卸車牌。在撞人時并沒有安裝車牌,撞傷人后開始裝上車牌。隨后,在120急救車趕到后,司機又將新裝上的車牌卸了下來,迅速離開現場。 目前,車禍中的受傷的孩子仍未脫離生命危險。 此事在網上引發網友極大憤慨。網友牧馬中年稱:碾碎了孩子的健康,也碾碎了自己的良心!網友“J一15海鯊”怒斥:難道開會比人命還重要! 在怒斥嫌疑人的同時,也有市民質疑警方辦案不力,遲遲未對案情予以回應。 針對此事,云南凌云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文杰稱,從道德層面上來講,不管是誰的責任導致此次交通事故發生,奧迪車主肇事后理應積極參與受害人的搶救,及時墊付因治療所產生的醫療費用,任何會議、任何事件、任何身份都不能成為不去救人,反而逃離現場的理由。“肇事后逃逸有失道德底線。” 孫文杰認為,肇事車輛沒有懸掛號牌行駛本身已經違反相關交通法規,且沒有參與搶救,反而在救護車到來后逃離現場,奧迪車方的行為涉嫌構成交通肇事罪。依據《刑法》的相關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記者10日從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目前該案件正在加緊調查中,一有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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