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民政局一官員猥褻男童一審被判4年
www.fjnet.cn?2013-06-14 19:57? 毛一竹?來源:新華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新華網(wǎng)廣州6月14日電(記者毛一竹)廣州市荔灣區(qū)人民法院14日對廣州市民政局民間組織管理局原稽查處處長李軍猥褻3名男童案進行一審宣判,李軍犯猥褻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 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9月至2012年6月間,李軍用QQ發(fā)“漂流瓶”和聊天方式結(jié)識了3名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蘇某、張某、吳某,并以給付金錢、物質(zhì)等利益為誘餌,多次引誘3名被害人到其居住地進行猥褻。 |
- 責(zé)任編輯:黃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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