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政府審批企業項目時間最長為1500天
www.fjnet.cn?2013-06-17 07:26? 陳清泰 張永偉?來源:人民日報 我來說兩句
4.解困難:解決企業融資與并購難題 調查顯示: 我國企業融資的近70%來自銀行貸款,貸款為主的融資結構使企業財務成本攀高,2012年四家國有銀行凈利潤7746億元,占全部上市公司凈利潤總和的50%以上,而實體企業貸款利息支出與凈利潤的比例上升至50%。 建議: 改革股權融資審批制度。企業反映再融資審批一般要一年以上,長則3年左右,往往導致企業錯失融資和投資的最佳時機。如今上市公司已有規范的持續信息披露制度,定向增發等有條件由審批改為備案。 改革債券融資審批制度。債券融資審批主體過多,部門分割限制了融資產品的創新和市場化進程。有些審核時間過長,如中小企業集合債的審核一般需要1年。建議政府將債券融資改為備案為主,少數需要審批的如城投債,應縮短審批流程。 約束地方政府對企業并購的不當干預。調研中發現,各地國企參與跨區域重組時,都要求本地企業保持控制權,導致跨區域并購很難成功。有的地方擔心“國有資產流失”,政府對民企并購國企干預過多,甚至強制虧損的國企兼并盈利的民企。一些地方政府出面“歸大堆”、“拉郎配”,“制造”大企業集團,并購后的重組十分困難。 減少境外并購審批,支持企業“走出去”。企業普遍反映境外并購審批環節太多。一般需經地方相關部門、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外匯局和證監會等審批。涉及金融、能源、傳媒等行業以及國有企業,還需相關主管部門核準。各環節多為串行審批,耗時過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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