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擬出新規:收購銷售病死豬將入“黑名單”
www.fjnet.cn?2013-06-20 10:41? 李靖?來源:中新網 我來說兩句
昨日,遼寧省食安辦發布《遼寧省食品安全黑名單管理制度》征求意見稿。收購、加工、銷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等10種企業不良行為被寫進其中。征求意見稿還指出,會定期向金融機構、進出口管理、旅游管理等部門進行通報每期的“黑名單”企業,將企業信用與金融機構信貸、食品進出口、重大活動或旅游食品保障等政策掛鉤,列入“黑名單”期限原則上為1年(依法吊銷許可證照的除外),期限屆滿時,未再發生相關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市級監管部門會予以刪除。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哪些不良行為將被列入“黑名單”?據介紹,一年內發生兩次(含兩次)以上一般群眾投訴、舉報且內容查實的行為;在農產品種植、養殖、加工、收購、運輸過程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的行為;使用非食用物質和原料生產食品,違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的行為;收購、加工、銷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或向畜禽及畜禽產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的行為;加工銷售未經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肉類,或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肉類制品的行為;生產、經營變質、過期、混有異物、摻假摻雜偽劣食品的行為;仿冒他人注冊商標生產經營食品、偽造食品產地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冒用食品生產許可標志或其他產品標志生產經營食品的行為;未按食品安全標準規定超范圍、超劑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并對人體造成重大危害的行為;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且負有法律責任及被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其他違法生產經營食品,情節嚴重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視具體情形予以認定的行為。(記者 李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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