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公開的美國聯邦法院文件顯示,美政府已于本月14日起訴“棱鏡”項目泄密者愛德華·斯諾登。針對他的刑事指控包括間諜罪、竊取和轉移政府財產等。美方已要求香港逮捕斯諾登。 據當地媒體昨晚報道,斯諾登作出回應,并爆料稱,美國對中國數家主要電信公司發動過密集的攻擊,以獲取短信。 罪名如成立或坐10年牢 文件顯示,斯諾登涉嫌3項罪名,除竊取并轉移政府財產,另外兩項涉及《間諜法》,分別是未經允許傳播國家防務信息和有意傳播機密情報。 如果后兩項罪名成立,斯諾登將被處以罰款,同時面臨至多10年監禁。弗吉尼亞州的一家聯邦法庭負責處理斯諾登所涉案件。當地正是斯諾登前雇主博思艾倫公司所在地。 斯諾登今年春天受雇于這家美國國家安全局承包商,作為系統管理員在夏威夷工作。他在這一崗位工作約4個星期后自行離開,前往中國香港。本月初開始,斯諾登通過多家媒體指認美政府多年來在國內外持續監視互聯網活動和通信運營商用戶信息,觸發軒然大波。 美要求香港逮捕斯諾登 起訴斯諾登是美國政府啟動引渡程序的第一步。美聯社報道,截至21日晚,不清楚美國政府是否向香港提出協助引渡斯諾登的請求。但按《華盛頓郵報》的說法,美方已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逮捕斯諾登。聯邦調查局局長米勒表示,將采取“任何必要手段”將泄密者繩之以法。據新華社 引渡可能需數年 法律專家表示,美國想從香港引渡斯諾登可能需要幾年的時間。如果香港沒有對斯諾登進行同等罪名的訴訟,香港政府無法引渡斯諾登。如斯諾登沒在香港受起訴,理論上他可以離開當地。——英國《衛報》 (景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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