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男子拿公司錢讀書卻讀完就走人 公司告他違約
www.fjnet.cn?2013-06-24 11:02? ?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東南網6月24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福華電子張姓工程師讀研究所時,向公司申請26萬元(新臺幣,下同)獎學金,簽定畢業后需再服務3年,卻在畢業3個月就離職;公司認為他違約,提告要求連本帶利還錢。新北地院考量他離職是出于生涯規劃,判張賠償15萬元。 據查,大同公司董事長林蔚山創立的福華電子公司,研發LED燈具、LCD模組、開關等電子精密儀器,近年來轉向研發綠色產品。 判決書指出,張姓男子2003年到福華電子電子研發部門工作,2007年希望進修學習,申請獎學金到臺北科技大學念碩士。 張男去年3月拿到碩士學位,不滿公司要求他簽罰金500萬元的保密合約書,6月離職。福華電子認為張男不愿貢獻所學,執意離開,向張和林姓保證人共求償26萬獎學金。 張男主張志愿書規定應該是“簽約起3年”要在公司服務,他服務8年半,自認沒有違約,且常徹夜趕工,開發許多新專利,公司卻要連本帶利討錢,他不能接受。 法官審理認為,張3月畢業,6月就離職,確實違約。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關新聞
- [ 06-23]天價違約金“卡”不住足協 卡帥將卸任國足主帥
- [ 06-22]中國足協決定解聘卡馬喬 拒支付全額違約金(圖)
- [ 06-22]卡馬喬下課:總局下死命令 違約金將由萬達支付
- [ 06-08]九成受訪者稱臨時工概念被異化 常被當擋箭牌
- [ 05-30]剩菜剩飯應該被處罰嗎?
- [ 05-29]巴薩宣布續約巴西飛翼 新約至2017年違約金9000萬
- [ 05-27]上海將規范打車軟件 嚴格約束私自加價行為
- [ 05-15]曼奇尼獲賠700萬鎊違約金 兩大巴薩系高管逼他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