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務集團在江西4A景區建4700畝高爾夫球場
www.fjnet.cn?2013-06-24 10:37?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我來說兩句
以體育公園名義立項獲批 早在2004年,國務院辦公廳就下發了《關于暫停新建高爾夫球場的通知》,叫停了新高爾夫球場建設。新城公司顯然也注意到了這一點,為規避被查處風險,對外號稱“仙女湖國際鄉村俱樂部”,不過,是高爾夫球場終究要露出高爾夫的真面目。俱樂部在對外的介紹中,稱其為新余首家高爾夫球場,中部地區唯一的原生態湖泊、山地綜合型高爾夫球場。 那么,仙女湖景區內的高爾夫球場是如何批下來的呢? 記者從新余市國土資源局仙女湖分局了解到,這塊高爾夫球場用地,是以體育公園的項目立項獲得土地的,從仙女湖風景區管理分到新余市,乃至江西省,沒有哪一級政府部門批了高爾夫用地。 張俊峰也向記者表示,高爾夫球場的用地,確實是以體育公園的項目立項批復的。高爾夫球場是體育公園的一個配套,可以提升新余的招商形象,當地也需要這樣一個項目吸引客商。 記者獲得的一份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2008年11月26日出具的《關于仙女湖風景名勝區鳳凰娛樂園——體育公園控制性詳細規劃審批意見函》。該意見函稱,《仙女湖風景名勝區鳳凰娛樂園——體育公園控制性詳細規劃》基本符合《仙女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要求》,原則上同意該規劃,但意見函中特別注明:“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嚴禁在風景名勝區內自建高爾夫球場等與風景名勝區保護無關的建設項目。” 附近的居民也向記者表示,當初向他們征地時,就是聽說要建體育公園才同意的。李建華說,征地的價格為耕地11000元/畝,林地3000元/畝。“這個征地價格非常低,但是因為聽說是要建體育公園,以為是公益的,我們將來也可以進去休閑鍛煉,哪知道最后會建成高爾夫和別墅。” 邊開業邊上報? 2012年5月至10月,住建部統一部署,并組織開展了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執法檢查,對全國48個風景名勝區進行了抽查。同年12月,國家住建部通報了檢查結果,其中江西新余仙女湖風景名勝區被通報批評,原因是仙女湖景區內林場職工安置房內存有別墅建設,以及鳳凰公園高爾夫球場建設與規劃不符,要求整改。 張俊峰說,國家去年對高爾夫球場建設進行了整頓,他們也把情況向上面做了匯報,但是由于沒有立項,許多工作無法開展。比如說環評,雖然說已經聯系好了環評機構,但由于沒有立項,根本無法進行下去。 記者進入高爾夫球場采訪的時候,看到高爾夫球場目前仍然處于營業的狀態。張俊峰說,他們只在去年國家部委來檢查的時候,停業了一個月左右,此后又開業了。“(高爾夫)項目的立項批復還不知道要到什么時候,我們也不能無限地等下去,就一邊開業一邊上報。” 仙女湖內修建了數千畝的高爾夫球場,別墅林立,監管部門為何沒有監管?記者先后聯系了仙女湖風景區管理會規劃建設局、新余市規劃局、房管局,但對方均拒絕接受記者的采訪。 6月21日,記者聯系了江西省住建廳分管風景中心的副巡視員曾紹平,他說就這個問題已經和新余市協商過了,讓記者找新余市政府。 江西省社科院一位從事國土資源研究的專家向記者表示,高爾夫球場往往配套建設高檔商品房,可借建設高爾夫球場之名,行大規模建設高檔商品房特別是別墅之實,以鄉村俱樂部、城市公園和休閑公園名義建設高爾夫球場,開發房地產。 上述專家還認為,不僅在新余,全國各地興建高爾夫球場成風,這與規范高爾夫球場建設的政策措施缺位有關,一些地方存在僥幸心理,希望“先上車后買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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