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案受害人駁斥"輪流發生性關系" 尚未獲道歉
www.fjnet.cn?2013-06-29 17:44? ?來源:中國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李天一等5人涉嫌輪奸案被媒體曝光后,網上曾傳出嫌疑人父母曾與受害人楊女士達成和解,楊女士得到北京戶口、工作及房產等極大物質補償。 楊女士昨日委托律師向媒體透露,這一網絡傳言不實,并表示該案給楊女士造成極大傷害,但李天一的監護人至今未向其表示最起碼的人道同情和歉意,態度十分冷漠。 2013年2月17日晚,李雙江之子李天一和4個男孩在北京五道口一家酒吧的聚會上,將一位已經醉酒的女孩帶離酒吧,隨后帶至湖北大廈開房。 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接該女孩報案,稱2月17日當晚在湖北大廈內遭到李天一等5人輪奸。2月20日,涉案5人因涉嫌強奸罪被刑事拘留。 就在警方偵辦該案期間,網上曾一度盛傳:雙方已達成和解意向,受害人最終得到北京戶口、工作及房產等極大的物質補償,甚至撤銷控訴。 據悉,楊女士事發數日后便委托律師處理此事,但因個人隱私等原因,始終沒有發聲。考慮到該案目前已偵查完結,進入檢方審查起訴階段,網上又有關于此事的諸多議論,楊女士這才決定打破沉默。 楊女士的律師稱,所謂“達成和解、撤銷指控”一事屬嚴重失實,已嚴重損害到楊女士的聲譽,希望社會受眾尊重此案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造謠,不傳謠。 對于網上所流傳的事發當晚李天一等5人“輪流與該女孩發生性關系”的說法,律師也予以駁斥,稱李天一等人是以暴力和威脅手段對楊女士實施強暴,并有毆打行為,情節惡劣,給受害人身心造成極大傷害,案件定性為強奸罪明白無誤。 律師進一步解釋,李天一作為未成年人,其父母理應負起監護義務;作為公眾人物,應有起碼的社會責任感。然而截至目前,其監護人未曾主動與受害人聯系,其冷漠令人難以理解。 律師還表示,楊女士較為傳統保守,此事對她造成嚴重傷害,陷入抑郁和恐懼之中,平日經常做噩夢,每次出門都戴口罩,目前其家人還尚不知情。(法制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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