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淫服務是否入罪引發熱議 專家稱警方法院不矛盾
www.fjnet.cn?2013-07-01 07:00? ?來源:中新網 我來說兩句
近日,有報道稱,廣東佛山一理發店店主因雇請按摩女提供名為“打飛機”的手淫色情服務被檢方提起公訴,一審法院認定犯組織賣淫罪判刑。被告人上訴后,檢方又以“不應當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為由撤回起訴,引發熱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官方微博上解釋稱,提供手淫服務的行為,現行刑法及司法解釋均未明確規定為犯罪行為,不認定為犯罪。但據媒體報道,在北京、南京、廣西等地的司法實踐中,均有不少經營者被判刑的案例。據新華社 【焦點1】 為他人手淫算不算賣淫? 廣東省高院2007年對介紹、容留婦女賣淫案適用法律問題的批復稱,介紹、容留婦女為他人提供手淫服務的行為,不屬于刑法明文規定的犯罪行為。 然而,在北京、南京等部分地區,警方都將手淫、“胸推”等色情服務認定為提供賣淫嫖娼行為。依據是公安部2001年發出的《關于對同性之間以錢財為媒介的性行為定性處理問題的批復》:“不特定的異性之間或者同性之間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生不正當性關系的行為,包括口淫、手淫、雞奸等行為,都屬于賣淫嫖娼行為,對行為人應當依法處理。”現實中,這些地方也有不少將提供手淫服務認定為組織賣淫罪的判例。 罪與非罪,不同地區的司法機關給出了不盡相同的答案,在社會上引起了一些質疑:為何文件會相互“打架”? 對此,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院長徐松林教授認為,廣東省高院作出的認定,是嚴格遵守刑法里對賣淫的定義。而公安機關對賣淫的定義是在治安處罰層面上的,兩者并不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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