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親假跟不上“常回家看看” 基本形同虛設
www.fjsen.com?2013-07-03 06:45? ?來源:北京晨報 我來說兩句
“探親規定”主要條款 (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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