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從歌詞到現實還有多遠?
www.fjsen.com?2013-07-04 10:10? 謝添實?來源:福建日報 我來說兩句
7月1日起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開始實施,網友熱議有關條款—— “常回家看看”:從歌詞到現實還有多遠 “常回家看看”不再是首歌。7月1日起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開始實施,新法要求子女“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此人性化條款引發網友廣泛熱議,有網友拍雙手稱贊,也有人擔憂無法執行到位。 網友:有贊有彈 理性看待 網友通過多種途徑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有網友認為,新法施行顯示了中華優良傳統的回歸,是正能量的勝利。網友“部老頭”說,立法是一件好事,老人們感同身受。 網友“楊云中”認為立法規定孩子多久看望父母,是不切實際的。“‘常’是多久?一個月、三個月?很多年輕人為了養家糊口改善生活質量,不得不背井離鄉去謀生,‘常回家看看’容易嗎?”他更希望政府能為空巢老人投入更多資源,解除打工者的后顧之憂。 網友“賴金發”在微博上表示了自己的擔憂:現在很多私企連法定假期都無法保證,“常回家看看”,老板準嗎? 市民:為生活打拼 工作請假難 記者查閱了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其中第二章第十八條這樣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明確,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似乎被媒體過分解讀為不常看望老人屬違法。”在福州某私營企業工作的李先生是外省人,他坦言自己時常“心有余而力不足”,想回家看看父母,又苦于做不完的工作。他認為“請假麻煩,批假困難”也是阻礙大家回家看望父母的原因之一。 市民陳小姐認為該規定實施起來有點難:“多長時間叫不經常?要是出國、當兵等情況導致無法回家,那怎么辦?” 盧大媽的孩子都在外地工作,平時難得見上一面。“平時就隔三差五地和孩子打打電話,每月10日打生活費給我。”她表示,政府出臺法律規定固然是好,但又有哪個父母忍得下心來告自己的孩子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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