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公司以他人名義購房 入住10年仍未過戶
www.fjnet.cn?2013-07-04 11:38? 曹晶瑞?來源:中新網 我來說兩句
借名買房10年難過戶 廣告公司以他人名義購房 入住10年仍未過戶 某廣告公司于2003年以鄒先生的名義購買豐臺區一套經濟適用房,近10年,鄒先生卻一直拒不配合辦理過戶手續。該廣告公司起訴鄒先生,要求其賠償購房款并賠付房屋評估后增值損失。 昨日庭審中,原告代理人稱,2003年8月13日,公司與鄒先生簽署協議,約定通過鄒先生購買位于豐臺區一套經適房。協議約定,購房款、按揭等任何有關的購房費用均由廣告公司承擔,產權及使用權歸廣告公司所有。鄒先生應完全配合廣告公司辦理相關手續。此后廣告公司于2003年9月24日辦理入住手續。但至今近10年,鄒先生卻一直拒不配合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因此,原告方請求法院判決原被告協議無效,鄒先生返還購房款以及相關稅費等共計71萬余元,另賠付房屋評估后增值損失。 被告代理人對于原告的訴求真實性沒有異議,但其以原告裝修未經被告允許,對物業費、裝修費、供暖等拒絕返還。被告代理人表示,如原告同意調解,雙方可就房子凈增值按相關比例分割,否則拒絕賠償增值損失。 但原告方不同意調解。雙方因無法確認房屋現總價款,需對房屋進行評估后才能確定增值損失。法院決定鑒定后再開庭。(記者 曹晶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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