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院首次勒令日企對“二戰”勞工做出賠償
www.fjnet.cn?2013-07-10 16:46? 王歡?來源:環球網 我來說兩句
【環球網報道 記者 王歡】日本共同社7月10日報道稱,韓國首爾高等法院10日就4名韓國人以“二戰”時期從朝鮮半島被強擄至日本煉鋼廠從事勞動為由向新日鐵住金(原新日本制鐵)索賠一案做出判決,裁定原告方勝訴,勒令該公司做出賠償。該案2012年被韓國最高法院發回重審。 報道稱,韓國法院在戰后賠償問題上勒令日本企業做出賠償尚屬首例。目前韓國還有5起類似案件正在審理之中,今后也可能出現更多索賠訴訟,此次首爾高院的判決結果對于其他同類案件勢必將產生巨大影響。 2012年5月,韓國最高法院根據1965年的《日韓請求權協定》首次認定原告的個人索賠權仍然有效,駁回原告敗訴的二審判決結果,發回首爾高院重審。 日本政府也一直根據該協定認定個人索賠權已失效,日本的法院也駁回韓國人的索賠訴訟。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關新聞
- [ 05-14]中國勞工向日使館遞函 敦促解決強虜勞工問題
- [ 05-14]二戰中國勞工團體今日將向三菱公司索賠3.7億元人民幣
- [ 05-14]二戰勞工遞敦促函 向日本政府提賠償
- [ 04-05]唐山籍擄日勞工達成共識 堅持賠償金每人40萬元
- [ 04-01]中國二戰勞工遺屬向日本三菱索賠團昨日成立
- [ 05-29]韓國首次判定二戰被強征勞工對日企索賠勝訴
- [ 02-22]日本高院駁回酒田港強擄中國勞工案索賠訴求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