拎著油桶進地鐵揚言“自焚” 3名嫌疑人被批捕
www.fjnet.cn?2013-07-11 07:12? 雨檢 朱曉穎?來源:中國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中新網南京7月10日電 (雨檢 朱曉穎)7月10日,南京市雨花臺區人民檢察院公布,當日,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嫌疑人李愛國、張強、馬剛三人被該院批準逮捕。 6月26日9時許,一名男子拎著一個綠色鐵桶進入南京地鐵二號線馬群站2號口進入地鐵站的通道,在遇到巡邏民警盤問時,該男子聲稱桶內為汽油,自己已經準備好打火機,寫了遺書,如果不解決自己的工傷問題就立即點火自焚。民警立即將該男子控制,并扣押其隨身攜帶的汽油桶、打火機和遺書等物品。 經查,該名犯罪嫌疑人叫李愛國,1974年生,河南省確山縣人。6月2日在一工地安裝石材時被砸傷右腳,造成粉碎性骨折。在遭受工傷后,李愛國向用工單位提出賠償事宜,希望單位賠償3、4萬元給自己,可單位負責人表示僅能賠償1萬元左右。雙方多次商談均未達成協議,李愛國遂產生用自殺威脅用工單位等極端方法尋求社會和相關部門關注的想法。2013年6月25日晚,犯罪嫌疑人李愛國與二名工友張強、馬剛在工地宿舍內一起商議,李愛國提出以自殺方式威脅施工公司予以賠償,張強提出在項目部采取用汽油澆身自焚的方式威脅施工方賠償,后認為項目部人少,不足引起重視。李愛國、張強、馬剛三人決定采取攜帶汽油至地鐵站揚言自焚的方式引起乘客和警察的重視,從而引起相關部門關注,解決工傷糾紛問題。 2013年6月26日早上8時許,李愛國讓人撥打110電話,稱“工傷沒有人處理,準備用汽油放火自焚”,并寫下遺書、找來200毫升汽油。警察迅速趕到其住地,勸阻其不要采取過激方式,并勸他到勞動部門依法處理工傷糾紛。 民警離開后,張強到宿舍旁的一個工棚內拿來一個裝滿汽油的汽油桶(內有約30升汽油),并幫助攔下一輛出租車,馬剛幫忙將汽油桶拎上出租車。李愛國身揣遺書,攜帶汽油桶來到南京地鐵二號線馬群站,進入站廳,開始鬧劇。 根據中國刑法規定,李愛國等人的行為雖然因處置及時未發生嚴重的后果,但犯罪嫌疑人為了個人利益,置公共安全于不顧,將大量具有易燃易爆性質的汽油帶入人流密集、公共安全保障尤為重要的地鐵站內,一旦發生燃燒或爆炸,后果將不堪設想,而且在面對警察盤問時揚言自焚,足以引起地鐵站內乘客恐慌,破壞公共場所秩序,危及乘客安全,因此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李愛國等人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定,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理應依法嚴懲。 另據雨花臺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介紹,案件發生后,檢察機關已經向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發出檢察提示,希望相關社會管理部門主動介入,配合檢察機關做好李愛國工傷糾紛的調解工作。 經過多方共同努力,李愛國已經與用工單位達成賠償協議,拿到了賠償金。(文中當事人為化名)(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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