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9月1日起固定電話入網實行實名制
www.fjnet.cn?2013-07-19 17:53? ?來源:中國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電信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實施監督檢查過程中知悉的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應當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毀損,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十七條電信業務經營者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第九條至第十五條的規定,或者不配合電信管理機構依照本規定開展的監督檢查的,由電信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向社會公告。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規定法律責任的,依照其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用戶以冒用、偽造、變造的證件辦理入網手續的,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為其提供服務,并由相關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現役軍人和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申領發放辦法》等規定處理。 第十九條電信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在對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的過程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通過電話、短信息、書面函件或者公告等形式告知用戶并采取便利措施,為本規定施行前尚未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或者所提供身份信息不全的電話用戶補辦登記手續。 電信業務經營者為電話用戶補辦登記手續,不得擅自加重用戶責任。 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在向尚未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確認提供服務時,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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