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顧問稱李某家有擔當 否認給媒體展示敲詐短信
www.fjnet.cn?2013-07-20 06:52? 張淑玲?來源:中國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昨天,媒體曝出李某某案新進展,稱當天海淀法院提審李某某,李某某自稱該案屬賣淫嫖娼,其父親李雙江還公布手機短信指受害人楊女士敲詐勒索50萬元。昨晚,李家新聘家庭法律顧問蘭和表示,李某某一家從未向該媒體以及其他任何媒體提供過有關短信等證據。原告楊女士律師表示,楊女士不是陪酒女,其不了解酒吧有工作人員發短信索要50萬元之事。 最新報道 網媒報道李某某稱該案件屬賣淫嫖娼 據某門戶網站報道,昨天,海淀法院提審了李某某,作為監護人的夢鴿現身法院。報道中稱,李某某稱該案應屬賣淫嫖娼,其父親李雙江還公布了酒吧人員發送的手機短信,并指受害人楊女士敲詐勒索50萬元。 該報道稱,在李某某案件曝光前,李雙江曾接到勒索電話,對方索要50萬,并稱將向媒體曝光。報道同時公布了據稱為李雙江接收到的手機短信截屏畫面。短信顯示為今年2月19日(李某某涉嫌輪奸案發兩天后,受害人楊女士向警方報案的日子)上午11點02分發出,號碼為“1520102****”,短信中稱:“李天一為首的輪奸事件你是否了解清楚了,事情很嚴重也很惡劣!我們本著對所有人負責的態度最后跟你聯系一次,請你速回電話。否則我們不會拖過下午,要走法律程序和相關媒體等。” 報道中稱,李某某表示,案發前,該號碼曾多次和他聯系,是酒吧“張經理”的,還說事發后女方的家長來了,希望李某某等5人每人賠10萬元,一共50萬元,否則就告上法庭,并通知相關媒體。 同時,李某某認為兩者是賣淫嫖娼關系,并稱楊女士曾向自己稱是陪酒女,并稱是因家里“弟弟有病,父母身體不好,這個來錢快”。李某某還表示,事后曾給楊女士付錢,兩者是賣淫與嫖娼的關系,并不存在輪奸事實。 記者追訪 李家律師予以否認原告律師稱不知情 >>李家律師 昨晚,李家新聘法律顧問蘭和表示,李某某一家從未向新浪以及其他任何媒體提供過有關短信等證據,他會在微博上及時發布案件進展。 >>楊女士律師 原告楊女士律師田參軍表示,對李某某被提審一事不知情,并稱楊女士不是陪酒女,自己也不了解此前酒吧有工作人員發短信索要50萬元之事。 >>酒吧負責人 昨晚,涉事Global酒吧丁總監稱:“楊女士不是陪酒女,她在酒吧附近一網絡公司上班,酒吧里就沒有陪酒女”,他還表示,李某某所說的“張經理”,其實是酒吧里一個男服務生,即便真是發出了那樣的短信,也是為了從中間說和這件事。現在,該服務生已經不在酒吧工作了,“事發前他才來工作了半年,事發后就離開酒吧了。” >>海淀法院 對于媒體報道李某某昨天被提審的情況,海淀法院工作人員稱不了解是否有此事。 案件進展 李某某案下周一舉行庭前會議 李家新聘法律顧問成“發言人”稱兩律師并未請辭 李某某涉嫌強奸、輪奸案下周一將在海淀法院召開庭前會議。李家新聘律師蘭和為其法律顧問,并授權其對李某某案的所有消息進行統一發布。 李家法律顧問否認第三任律師請辭 昨天上午,曾在藥家鑫之父名譽權案、云南巧家爆炸案中做代理律師的蘭和在其微博上發布公告,稱作為李某某家人的法律顧問,關于李某某一案的所有消息,今后均由其統一發布。針對時下社會各種傳言,將逐一回應,進行事實性披露,并稱李某某案“遠沒想象的那么復雜,亦無想象的那么簡單”。 昨天,蘭和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其已取得了李某某家庭常年法律顧問的授權,主要接受李某某家庭中日常法律問題的咨詢,發布李某某案的相關信息,對目前社會上的各種不實傳言和疑問,會一一進行解答和回應。 蘭和對此前社會傳聞的李某某第3任律師陳樞、王冉迫于壓力辭職一事予以否認,并稱兩位律師將如期參加下周一的庭前會議。作為家庭法律顧問,蘭和表示自己只能以旁聽者的身份參加,“但因為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可能不會允許旁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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