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湖版“吳英”非法集資2.4億元 被判死緩
www.fjnet.cn?2013-07-27 13:35? 施宇翔?來源:中國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一個極其普通的平湖農家女子,為了過上奢華的生活,不惜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在短短3年不到的時間里,這個名叫陸燕的31歲女子利用高額利息的幌子非法集資超過2.4億元,最后東窗事發,被告上了法庭。 7月26日上午,嘉興中級人民法院在平湖法院對陸燕集資詐騙案進行宣判,判處陸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8月至2012年3月間,被告人陸燕在沒有任何實體經營的情況下,虛構“做資金生意、幫企業銀行資金調頭”等用途,并以承諾支付高息為誘餌,先后向楊某、馮某等150余人非法集資24429.54萬元人民幣,事后歸還本金2747萬元,支付利息4242余萬元,實際騙取資金17440余萬元。這些騙來的資金,陸燕主要用于還本付息和日常揮霍。另查明,案發后公安機關已扣押被告人陸燕的違法所得汽車一輛及手表、首飾等財務;另追回被告人陸燕購房款403萬余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陸燕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24429余萬元,實際騙取17440余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陸燕犯罪行為給各被害人造成特別巨大的財產損失,后果特別嚴重,應予嚴懲;其以高息為餌,騙取害人資金用于其個人揮霍等,對于他人介紹或者轉借的錢款亦來者不拒,應當對全部犯罪后果承擔責任。鑒于其認罪態度尚可,可酌情從輕處罰,最后作出上述判決。 在宣判陸燕的同時,陸燕的“跟班”鄭平也被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據了解,鄭平在2010年底至案發幫陸燕開車期間,明知陸燕向公眾非法吸收存款,協助陸燕給他人支付利息、銀行轉賬、介紹他人貸款給陸燕,共吸收公眾存款的金額為1572萬元。(浙江在線? 記者施宇翔 通訊員 游情天 小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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