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日電(王安寧) 中國《反壟斷法》至今已實施5周年。5年來,這部新法與中國經濟土壤相互映襯,在各界爭論探索中不斷完善。5年時間,監管部門運用反壟斷工具更加嫻熟,反壟斷的概念也逐漸深入人心。
“三駕馬車” 共同分擔執行反壟斷職責
7月29日,國家工商總局反壟斷案件公布平臺正式開通運行,同時公布了12起壟斷案例。社會公眾可上網查閱工商機關所有已結案的壟斷案件處理決定,標志著工商機關反壟斷執法步入公開、透明的新階段。
工商總局負責人介紹,自《反壟斷法》2008年8月1日施行以來,工商總局先后制定并頒布了5部配套規章,包括2部執法程序規章和3部實體規章。該負責人表示,這些規章細化了《反壟斷法》的規定,為開展反壟斷工作奠定了扎實的法律基礎。此外,總局正在起草關于知識產權領域反壟斷執法的配套規章,爭取年內出臺。
目前,由商務部、發改委和工商總局三部門共同分擔執行反壟斷職責。分工則延續各自歷史職能。商務部負責審查經營者集中,發改委負責規制涉及價格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壟斷協議,工商總局負責規制除價格工作以外的涉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及壟斷協議,例如劃分地域市場或限制市場交易等。
反壟斷法實施的最初三年,工商總局與發改委均無大動作,2009年,商務部駁回可口可樂收購匯源果汁的并購申請,成為唯一反壟斷審查禁止案件。業界分析,立法最初階段,相關配套法規還在制定,執法隊伍也需要培訓,三部門職能邊界劃分還需進一步厘清,因此新法難以迅速在現實層面得到執行。
今年以來,《反壟斷法》首現密集執法,集中于消費、食品領域,均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今年1月,韓國三星等六家液晶面板企業價格壟斷協議案,是中國首次對境外企業價格壟斷做出處罰。隨后白酒企業茅臺、五糧液實施壟斷被罰4.49億元,則是中國迄今對價格違法行為開出的最大罰單。
國家發改委對外資面板企業和國內白酒企業開出的這兩張巨額罰單,被認為具有“標桿”意義。6月,發改委再次祭出反壟斷大旗,對八家洋奶粉企業進行調查,引發市場高度關切。
執法能力不斷提高 果斷出手體現決心
國務院反壟斷專家委員會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時建中在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反壟斷法實施不到5年的時間,中國完成了對6家國際大型企業的反壟斷執法,這一結果“令人振奮”。他認為,這充分展現了中國反壟斷執法的能力、態度和決心。
“無論是境外企業還是國內企業,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只要其價格行為對中國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的,發改委都將根據《反壟斷法》進行處罰。”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副巡視員盧延純表示,未來,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將繼續加大執法力度。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組長張穹在反壟斷法實施五周年座談會上指出,中國過去對來華投資的外企不審查,一律歡迎,導致很多重要領域和行業被外資把控。而作為高度成熟的市場經濟體,美歐經常進行反壟斷調查,而且處罰極為嚴厲。他認為,中國與國際慣例接軌,加大反壟斷執法力度十分必要。
但質疑聲也隨之出現,有人認為,被處罰的對象多是外資企業或民企,是否存在選擇性執法?時建中對此表示,加強反壟斷執法只會使中國市場競爭的環境得到進一步的改善和優化,為企業營造更好的法制環境。
據國家發改委介紹,自2008年8月反壟斷法施行至今,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展開調查的數十起案件涉及醫藥、造紙、液晶面板、水泥、保險、船舶代理等多個行業,被調查的市場主體既有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也有外資企業。未來的滲透面將會更廣。時建中認為,從目前的執法力量來講,也需要做一些選擇,盡可能抓一些影響大的案件,這對提高全民反壟斷法的意識以及法制宣傳的作用會非常大。“能打老虎,就不要用有限的力量去拍蒼蠅。”
培養競爭文化 改善反壟斷執法環境仍需加力
另一些爭議來自關于央企壟斷的話題,從《反壟斷法》第七條有關“國有經濟占控制地位的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條文規定,以及“反壟斷行為不反壟斷狀態”的宗旨可見,這部出生于中國經濟土壤的法律難以回避經濟轉型期中對于意識形態的復雜考量。
全程參與制訂的張穹在該法實施前的研討會上曾表示,中國包括電力、電信、鐵路等壟斷行業的存在,有些是自然壟斷的屬性,有些是計劃經濟體制形成的結果,有些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特殊行業,因此在具體實施中將考慮到其實際情況。
中國政法大學資本研究中心主任劉紀鵬則認為,最終結果要看是否使消費者受益,能否帶來市場的繁榮。即包括像中國的電信、電力、鐵路這類行業,如果打破壟斷,這個過程中是不是能夠給消費者帶來質優價廉的產品或者服務。要防止的是非法的不公平競爭。
一個關于央企的典型案例是2011年,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宣布調查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涉嫌寬帶接入領域壟斷問題,此案一時間被媒體戲稱為“神仙打架”,最終未有結論。
但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咨詢專家王曉曄認為,發改委對大型國企的幾次執法具有里程碑意義,標志著反壟斷法開始擺脫“花瓶”標簽,得以發揮本來的價值和作用。
“打破壟斷的過程實際上是打破既得利益的過程。”時建中說,“我們過去認為把這個企業做好了,就可以為所欲為,這樣一種競爭文化是對市場經濟的發展來講是負面的,甚至是破壞性的。”他認為,重要的是加強反壟斷法執法環境,“企業自身必須要有競爭文化的概念,有一個反壟斷法的意識。”
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亦指出,只有在競爭的壓力下,經營者才有動力開展技術研發和創新。“壟斷必然導致創新意愿不足,阻滯經濟發展。”他表示,國家發改委將進一步加強反價格壟斷執法,研究細化反價格壟斷相關規定,出臺相關行業指南,進一步明確市場競爭規則,引導經營者自覺守法經營。(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