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稅征管新規下月起實施 因質量問題退貨可退稅
www.fjnet.cn?2013-08-10 12:56? 滿朝旭?來源:中國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近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關于車船稅征管若干問題的公告》,明確了車船稅征管相關問題,并將于9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明確因質量問題退貨時可退車船稅。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下發車船稅征管若干問題公告,明確已經繳納車船稅的車船,因車船質量問題被退回的,納稅人可以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自退貨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退貨月份以退貨發票所載日期的當月為準。這一點跟即將在10月1日實施的“汽車三包”有很大關系,三包規定在1月份出臺的時候,有人就在問,如果有問題的車達到了退換的標準,其中已交的稅是否可以退,現在有了明確的說法了。 公告還稱,納稅人在購買“交強險”時,由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車船稅的,憑注明已收稅款信息的“交強險”保險單,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不再征收該納稅年度的車船稅。再次征收的,車輛登記地主管稅務機關應予退還。此外,境內單位和個人租入外國籍船舶的,不征收車船稅。境內單位和個人將船舶出租到境外的,應依法征收車船稅。 關于車船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告再次強調,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涉及的整備質量、凈噸位、艇身長度等計稅單位,有尾數的一律按照含尾數的計稅單位據實計算車船稅應納稅額。計算得出的應納稅額小數點后超過兩位的可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乘用車以車輛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或者行駛證書所載的排氣量毫升數確定稅額區間。(記者滿朝旭) 中國廣播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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