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四農民私設屠宰場 販賣病死豬肉十余噸被判刑
www.fjnet.cn?2013-08-24 10:57? 王春 宛江濤 李萌欣?來源:中新網 我來說兩句
低價收購大量病死豬謊稱喂魚,實則私開生豬屠宰“黑鋪子”,出售的豬肉沒有檢驗章,部分病死豬在收購時就已經發臭變質。案發后,執法人員從涉案的屠宰點及冷庫內共查扣非法屠宰的豬肉10055公斤(合10.055噸),豬頭217公斤,涉案價值逾17萬元。近日,浙江省衢州市龍游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該起案件進行審理,并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販賣病死豬肉的四農民有期徒刑八個月到兩年不等,并處罰金8000元到20000元。8月12日,該四名犯罪團伙成員收到了來自法院的判決書。 因投入少回報高,去年7月初,朱某動起了販賣病死豬肉的歪腦筋,與金某合伙收購、加工病死豬予以銷售賺錢。兩人找來了賴某,要其負責收購病死豬屠宰和處理,并租用胡某的一間平房用作屠宰點,還租用了一個冷庫。 隨后,朱某和金某開始在龍游、衢江等地農村大肆收購病死豬。通過他人介紹和直接與生豬養殖戶聯系,每天收購死豬,多的時候一天十幾頭,少時也有三四頭,收購時他們還謊稱這些病死豬是用來喂魚的。 兩人收購的基本上都是三四百斤重、病死或者難產而死的母豬,未經檢驗,部分病死豬在收購時內臟已經發臭,收購價也低至200元一頭。事后,兩人將死豬運到出租房內,由賴某負責屠宰、加工死豬肉,而后又將切割好的死豬肉運至冷庫進行冷凍待售。其間,胡某明知其被租用的房屋用作非法的屠宰點,但仍為其提供場所。 去年7月30日下午,龍游縣商務局工作人員對該非法屠宰點進行突擊檢查,遂被查處。 案發后,執法人員從這個非法屠宰點及冷庫內,共查扣非法屠宰的死豬肉10055公斤,豬頭217公斤,價格總計逾17萬元。 8月7日,龍游法院審理后認為,朱某、金某、賴某、胡某違反法律規定,從事非法加工、銷售病死豬肉等經營活動,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朱某和金某系主犯,賴某和胡某系從犯。鑒于上述被告人認罪態度良好,根據4被告人各自犯罪情節,遂對兩名主犯朱某、金某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20000元;對賴某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對胡某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8000元。 本報見習記者王春 本報通訊員宛江濤李萌欣 法制日報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6-04]吉林屠宰場之火因何而起
- [ 04-15]臺灣防疫官到大陸實地考察活禽屠宰場
- [ 12-05]山西“愛狗志愿者” 屠宰場解救待宰狗
- [ 11-09]浙江17人制售千余噸死豬肉案3人被判無期
- [ 10-05]英搞怪者建首家“人類屠宰場”
- [ 09-30]英建搞怪“人類屠宰場”:牲畜肉做成人體部分
- [ 09-28]非法屠宰場環境惡劣 臺十大杰出農婦之一經營
- [ 03-10]屠宰場私宰1685萬元生豬12人獲刑 主犯稱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