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網絡維權斗士”周祿寶的非法斂財之道
www.fjnet.cn?2013-08-25 12:19? 鄒偉 劉奕湛 盧國強?來源:新華網 我來說兩句
“黑錢”到手就換臉,被刑拘心懷不滿揚言炸北京 辦案民警細致分析了周祿寶在網上發帖的語言風格,發現他喜歡以“罵娘式的語言”,惡意炒作攻擊,以迎合部分網民暴虐、仇官、仇富等心態。 警方還發現,周祿寶也擅長大肆美化和贊揚,而且是針對同一個對象,“昨天還在罵,今天就能夸”。只不過,觸發這種驚人的變化需要一個條件,那就是敲詐的“黑錢”到手。 例如,他在2011年6月26日的帖文《殺機重重:桂林鑒山寺和尚設騙局吸血讓誰蒙羞》中寫道:“見過人吃狗,見過狗咬人,也見過狗吃屎,卻很少聽說和尚‘吃人’……廣西桂林陽朔鑒山寺一幫和尚打著‘行善’的幌子行騙的做法,無異于強盜、小偷,簡直是一群穿著睡衣的‘吸血鬼’,而他們經過‘慈悲’精心包裝過的善心通常不露猙獰的‘牙齒’,希望相關部門予以及時挽救佛教,還人間唯一的凈土一個純美的家園?!?/p> 他又在7月15日的帖文《桂林鑒山寺和尚大肆騙斂錢財讓誰蒙羞》中說,“桂林鑒山寺和尚搖身騙子成了過街老鼠,人人喊打讓誰羞恥?當地有關部門應該感到臉紅和不安,為了眼前的小利益,桂林走上了大肆斂財的骯臟道路,當地有關部門應該深感蒙羞?!?/p> 從鑒山寺拿到錢后,周祿寶來了個180度大轉彎,8月8日發表帖文《桂林鑒山寺直面“網事”成就網絡監督》:“桂林陽朔鑒山寺屬于國家合法的宗教活動場所,各項審批程序正規……在參加佛事活動中每位導游及大師善意提醒‘你是否自愿’等,所有的佛事程序都是在自愿基礎上的,所以沒有任何的強迫現象……筆者在此對之前發帖行為表示深深致歉。” “周祿寶的舉報看似來勢洶洶,其實漏洞很多。”辦案民警舉例說,他向某一個部門舉報時,會在標題前列出很多單位,如果把單位名稱隱去,各個舉報的其他內容、版式、字體甚至錯掉的標點符號都完全一樣。 2011年8月,周祿寶選定了新的下手對象——浙江烏鎮修真觀。他故技重施,向多家部門舉報該道觀“強迫客人燒香、收取高額燒香費”;多次打電話給道觀負責人,稱自己是網絡寫手,既要向上級投訴,又要在網上曝光。 在電話中,周祿寶有意透露,之前敲詐過陽朔鑒山寺,給錢后就放過了對方,還發帖幫忙正面宣傳。在周祿寶轟炸式的網絡攻擊下,為息事寧人,修真觀負責人被迫答應給錢。周祿寶漫天要價,就地還錢,一開口就是50萬元精神賠償費,還要修真觀向紅十字會捐款158萬元;討價還價后,降到6.8萬元。8月22日,6.8萬元打到周祿寶指定的銀行賬戶。 辦案民警介紹,周祿寶當時也在敲詐江蘇省蘇州市周莊鎮的全福寺。他向相關部門反復投訴這家寺廟“非法外包、假和尚騙取香客錢財”,并給全福寺管理方負責人打電話要挾捐114萬元錢到紅十字會,聲稱:捐錢就在網上正面宣傳全福寺形象,不捐錢就負面炒作。后來,周祿寶又打來電話,改口說打20萬元到他個人賬戶就行;遭到拒絕后,又主動降到8萬元。 不過,這一次,周祿寶的如意算盤落空了——就在管理方負責人無奈之下準備打款時,被當地政府獲知,提醒管理方及時報案。此時,周祿寶已經寫好了正面宣傳烏鎮修真觀的帖子,還沒來得及發表,就被公安機關以涉嫌敲詐勒索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審。一年后,取保候審解除,但案件仍在繼續偵查。 對于這次被刑拘,周祿寶一直心懷不滿,向法院起訴要求公安機關作出國家賠償,但被法院依法駁回。于是,他不斷在網上發帖,炒作所謂“公安機關制造冤假錯案”散布煽動性言論和恐怖信息,并以反腐為名對蘇州、昆山兩級黨委政府及公安、法院等部門的領導侮辱誹謗;今年7月,又自導自演了“炸北京”的鬧劇,嚴重擾亂公安機關的工作秩序。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周祿寶涉嫌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案與涉嫌敲詐勒索案并案偵查。 斂財不擇手段,吃完“原告”再吃“被告” 8月9日,周祿寶因涉嫌敲詐勒索罪已被檢察機關依法批準逮捕。同時,有關案件偵查和線索核查工作正在緊鑼密鼓進行之中。隨著偵查不斷深入,公安機關發現,周祿寶涉嫌采取類似手段實施敲詐勒索和其他犯罪的案件還有多起,涉及北京、河北、安徽、甘肅等多個省市的23個單位,已經查實的敲詐勒索金額接近百萬元人民幣。其中一起案件中,周祿寶非法獲利高達80多萬元。 2012年,某地一處居民小區的居民因噪音問題,與開發商發生矛盾。急于維權的小區居民派出代表,找到了“網絡反腐維權斗士”周祿寶。周祿寶滿口答應,但表示要支付費用。經雙方反復商定,居民集資22萬元人民幣,先期支付6萬元給周,待“維權”成功后,再補齊余款。 6萬元到手,周祿寶就使出了自己的“拿手好戲”,在多個網站連續發帖,猛烈攻擊開發商。迫于巨大輿論壓力,開發商通過浙江義烏的一名論壇版主充當中間人聯系上周祿寶,希望雙方“談一談”。在這名論壇版主的見證下,周祿寶直接“開價”100萬元,最后以80萬元的“協議價”成交。 為了表明誠意,周祿寶給開發商親筆寫下保證書,承諾“本人保證以后不再無理參與維權發帖工作”,并簽名按下手印。錢一到賬,周祿寶就在網上發帖表揚開發商“直面問題、改進問題”,也沒有退還小區居民此前所付的6萬元。那位版主拿了周祿寶給的2萬元辛苦費,又從開發商那里得到了5萬元好處費。 上述多起案件線索上報后,公安部立即部署江蘇、廣西、浙江等地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在獲取大量確鑿證據之后,公安機關將周祿寶依法抓獲歸案。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審訊中,周祿寶還與民警談起了條件——“放我一馬吧……我是網上的名人,有很多網絡資源,認識很多網站記者和網絡知名的寫手。我請他們看看蘇州的發展,請10個就可以了,報道一下,到時候發揮正能量,對政府也有所幫助……咱這個不需要花100萬,10萬塊錢就好了?!?/p> “網絡敲詐勒索與傳統的敲詐勒索沒有本質不同,只是利用了網絡這種新型的技術資源,司法機關應當對網絡敲詐勒索行為依法懲處。”北京郵電大學互聯網治理和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曉表示。 李欲曉進一步指出,網絡是一個公共場所,以網民對網絡的一定信任為基礎,網絡敲詐行為直接腐蝕了這種基本信任,不利于網絡的健康發展,不利于正常的網絡監督功能的發揮。擁有大量網絡資源的個人或名人應負有更大的網絡社會責任,如果濫用所掌握的豐厚資源進行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其社會危害性更大。此外,網絡環境下的各種問題涉及政府、企業和社會公眾,應當建立起綜合治理的理念,法律、技術、社會管理、行業自律多種手段并用,廣大網民自覺承擔責任和履行義務,共同推動網絡環境的健康發展。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8-25]網絡爆料人周祿寶涉嫌敲詐勒索罪被依法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