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法規和部門規章9月實施:火車票全國通退通簽
www.fjnet.cn?2013-08-31 13:11? ?來源:新華網 我來說兩句
原標題:一批法規和部門規章9月1日起開始施行 9月1日起,一批法規、司法解釋和部門規章開始實施。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針對海外華人的特點,專門設立了Q字簽證,方便海外華人回國探親;《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自賠案件程序的規定》根據國家賠償法,針對人民法院辦理本院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程序作出統一規范;火車票實現全國通退通簽。 設立Q字簽證 方便海外華人回國探親 日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根據外國人申請入境的事由,將普通簽證分為D字、Z字、X字、F字、L字、G字、C字、J字8類,分別對應定居、工作、學習、訪問、旅游、過境、乘務、記者等事由。其中,F字簽證和L字簽證涵蓋多種入境事由,不利于外國人入境后的服務和管理。為了使簽證類別能夠準確反映外國人入境事由,實現外國人入境后的精細化管理,條例在保留現行簽證分類基本不變的基礎上,重點對現行F字簽證、L字簽證作了拆分,并新增加了R字簽證,普通簽證類別由目前的8類調整為12類。 對于外國人停留居留的管理,條例明確了外國人申請簽證的延期、換發、補發和申請辦理停留證件符合受理規定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出具有效期不超過7日的受理回執,并在受理回執有效期內作出是否簽發的決定。 為了落實出境入境管理法解決外國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問題的總體思路,條例規定,建立部門間協調配合機制,加強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并實現有關信息共享。為了進一步提高簽證的簽發質量,條例規定,駐外簽證機關在簽發簽證時,需要向中國境內有關部門和單位核實有關信息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予以配合。 還增加了規范外國留學生參加校外勤工助學和實習的規定。為了落實出境入境管理法對非法就業的相關規定,條例規定,外國留學生需要在校外勤工助學或者實習的,經所在學校同意后,應當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在居留證件上加注勤工助學或者實習信息。 進一步明確了聘用外國人工作或者招收外國留學生的單位的報告義務,規定:外國人離職或者變更工作地域、招收的留學生因為畢業等原因離開原招收單位的,應當及時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告。 此外,條例還規范了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了調查和遣返措施,條例對公安機關實施拘留審查、限制活動范圍、遣送出境等措施需要履行的法律手續作了進一步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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