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回應“準生證難辦”:今后仍需進一步加強
www.fjnet.cn?2013-09-10 12:11? ?來源:中國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中新網9月10日電 國家衛生計生委今日上午召開例行發布會,介紹2013年中國流動人口發展情況及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納入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有關情況。會上,針對“原國家人口計生委發布關于方便群眾辦證的通知的執行效果”問題,國家衛生計生委流動人口司司長王謙稱,今年以來,衛計委收到的反映辦證難兩地推諉的來電、咨詢大幅度減少了。 王謙指出,去年11月、12月,媒體比較集中反映了流動人口辦證難的問題。這個“證”實際是一個生育登記,而非一個審批,登記了以后在當地享受相關服務,比如生育保險、孕期保健等。作為政府,掌握了這個信息可以了解到現在管理服務對象流動到哪兒了。按照國家和各省計劃生育條例,服務登記本身要求提供基本證明,如本人婚育狀況的證明材料。 王謙介紹,流動人口由于多地、多次流動,在辦證的時候就碰到了出示不了相關證件和證明的問題,確實存在辦證難現象。還有涉及到兩地,就是戶籍地、現居住地信息不溝通的情況。 王謙稱,針對這個情況,原國家計生委去年11月專門出臺了《關于方便群眾辦證的通知》,內容核心就是三條:一是流動人口無論在現居住地還是戶籍地,都可以辦理相關的登記,并且任何一個地方都要實行首接責任制,不能推諉。二是流動人口需要核實的信息,由兩地計劃生育部門通過信息網絡去核實,不要老百姓來回跑。三是如果因為流動人口多次多地流動核實不了,很多信息沒有相關證明,那就可以本人寫一個承諾書,表示沒有生過孩子。這三條從制度上解決了辦證難的問題。 王謙表示,今年以來,衛計委收到的反映辦證難兩地推諉的來電、咨詢大幅度減少了。今后有兩個問題需要進一步加強:一是基礎信息還需采集得更全。由于多次、多地流動,戶籍地和現居住地對當事人的情況會不了解。二是有少數的地方,由于通訊條件的限制和個人工作人員負責的問題,一些信息的溝通上還達不到期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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