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9月14日電北京法院網官網微博今天中午發布,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定于9月17曰上午9時在本院第三法庭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冀中星爆炸一案。檢察院指控,2013年7月20日,被告人冀中星攜帶自制爆炸裝置至首都機場并引爆,造成其本人重傷,一民警輕微傷。檢察院認為應當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案件回放: 7月20日,山東籍男子冀中星在首都機場T3航站樓B口外引爆自制炸藥。 7月21日,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對冀中星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7月29日,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被批捕。 8月8日,移送朝陽檢察院審查起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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