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糾紛致海娜號游客韓國被困 經理:被逼無奈
www.fjnet.cn?2013-09-15 18:52? 王愷?來源:中國廣播網 我來說兩句
張潔:事實上我們對海航集團以及下屬類公司采取的行動不單單是韓國,我們在英國、香港、印度、南非還有其他一些地方我們都在采取行動,比如我們2011年3月份我們就在印度扣了海航集團一個子公司一個十幾萬噸的一個散貨船,當然這個事關游客,其他散貨船可能大家關注的不是很多,也就是說我們對它采取的行動就是從時間的角度。從2010年底、2011年初就開始了,一直到現在差不多兩年多時間,從這些地緣的角度也不單單是韓國,很多地方都有,那么就說采取方式可能也不盡相同,因為也考慮了當地的法律規定,那么考慮到海岸集團在這些地方資產的分配狀況,這個事情我在這邊重申一下,我們并不是針對這條船去的,我們是針對海航集團在國內國外所有的資產,我都有合法的權益去追索。 原因聽出來的,兩家中國公司打官司,鬧到了韓國法院。有網友說,這簡直丟人丟大發了。韓國法院有沒有權利扣押中國游船呢?跨國訴訟律師郝俊波這樣解釋。 郝俊波:根據1999年的國際扣船公約,如果是申請人確實有明確的海事請求,而且他提供了相應的擔保,那么所在地的法院經過審查以后應該可以決定是否允許扣船申請。 也就是說根據國際的扣船法是可以的,郝俊波也坦言,根據《國際扣船法》,扣押的一般都是貨船,扣押載有乘客的郵輪的行為,還真是罕見。 郝俊波:扣船行為經常時有發生,但是為什么以前大家都沒有關注到,甚至沒有意識到其實經常有扣船的,主要是因為以前應該是很少有人,至少我沒聽說過去扣一艘大型的游輪,因為大家一切扣的都是貨輪。 海航將根據"海娜號"郵輪旅客所在的艙房類型不同,給予每名乘客2000元左右的補償。那么沙鋼公司方面是不是也應該一并承擔賠償義務?乘客還能獲得哪些補償?跨國訴訟律師郝俊波。 郝俊波:如果以后通過法律程序比如說訴訟或者仲裁,最終認定為原告他申請錯誤,那么給報告造成的損失都是由他來承擔的,如果他申請沒有錯誤,他依據法律有權利申請這個扣船,那么就應該由被告來承擔,因為本身這個損失應該說是因為乘客和被告,和游輪公司之間存在的合同而產生的,但是不管原告、被告之間的官司如何打,作為乘客他如果是產生了損失,都可以依據旅游合同或者事實上的旅游合同關系,要求旅游公司提供旅游服務,提供游輪服務的公司來賠償有關的損失。 我們希望這樣一個"近乎鬧劇"的糾紛,早些畫上句號。在這里,我們也想說,不管如何"被逼無奈",傷害到無辜的人,都是不該。(記者王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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