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墜樓身亡玩伴和物業被訴 家屬索賠87萬
www.fjnet.cn?2013-09-20 06:41? 何欣?來源:北京晨報 我來說兩句
住在昌平區小湯山鎮某村的5歲男童小銳被鄰居的兩個男孩帶到附近的小區玩耍后,不幸從高樓墜落身亡。小銳父母遂將這兩個男孩和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起訴到昌平法院。昌平法院近日開庭審理了此案。 小銳的父母是來京務工農民,暫住在小湯山鎮某村。7月14日,小銳的母親外出工作,其父陳某在家看護孩子。下午1點左右,小銳被鄰居10歲的小東叫出去玩,又遇到11歲的小成。隨后,三個孩子一同來到暫住地附近小區內玩耍。陳某發現孩子走遠后,急忙外出尋找,未果。第二天凌晨1點,小銳的父母接到民警電話,才在自家附近小區內見到孩子冰冷的尸體。二人隨即找到小東和小成,兩個孩子均否認看到小銳墜樓,由于事發時現場也沒有其他人,小銳到底如何墜樓身亡,至今仍是一個無法解開的謎團。 7月底,陳某夫妻將小東、小成以及案發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起訴到昌平法院,要求三被告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87萬余元。陳某夫妻訴稱,小銳年僅5歲,沒有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小東、小成的年齡比小銳大,對安全和風險有一定的認知能力,他們將小銳帶到危險地點后卻沒有將他帶回,因此,兩個孩子的監護人應當對小銳的死亡承擔賠償責任。此外,陳某夫妻還認為,被告物業管理公司在小區門口未設置門禁,保安未對人員出入嚴格監管,未在單元樓門禁損壞后及時予以維修,樓梯窗戶未設置安全防護措施,致使年幼的孩子輕易進入小區,跑到具有安全隱患的單元樓玩耍后墜落身亡,物業管理公司也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庭審時,小東、小成的父母作為法定代理人出庭,他們認為小東、小成年齡小,沒有保護小銳的義務,而原告作為小銳的監護人,沒有照看好小銳,才導致悲劇的發生。因此小銳的死,自己不應承擔賠償責任。而物業管理公司方面則認為,小區的物業服務設施不存在安全隱患,否認該公司與小銳之死有關,認為自己也不應當對小銳在小區內墜亡承擔任何責任。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法院將擇期作出判決。 (記者 何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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