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霾假是否可行引爭議 若實行公務員或優先享受
www.fjnet.cn?2013-09-29 14:27? 余明輝?來源:法制網 我來說兩句
今年冬天,一旦出現大氣嚴重污染的天氣,遼寧省沈陽市有可能建議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實行員工休假或彈性工作制。前天,沈陽市環保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透露《沈陽市冬季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征求意見稿)》的相關內容。盡管這份文件仍處于征求意見階段,但其多達十二條的大氣污染應對舉措,引起公眾廣泛關注。 有人認為,就目前霧霾污染嚴重情況來說,“霧霾假”把人“圈”在家里,避免與霧霾直接接觸,能夠立竿見影保護人們的健康,是一條簡便易行的權宜之計和治標之策。就此而言,“霧霾假”似乎可以有。 但筆者以為,“霧霾假”制度,實在是弊大于利,它會無形中從多方面消解治霾的力量,一旦成行,治霾動力、治霾進程,都讓人擔憂。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我國的環境污染也在不斷加重,而去年以來全國大部分尤其是北方地區出現的霧霾天氣,更是讓所有人直接感性地見識了環境污染的嚴重。在這種情況下,全國上下積極采取措施,一致行動治霾。這其中,有政府的自覺力量,更有群眾和政府公職人員的治霾需要等強大壓力推動。 但現在,如果單純實行“霧霾假”,不但實際上并未減少或阻止霧霾的污染和危害,而且還會留給社會一個印象:政府治污連“霧霾假”在內的行動都采取了,說明政府在盡最大努力地積極行動了,無形中或多或少會得到人們不同程度的理解和諒解,就會減輕社會對政府治霾不力的撻伐,政府來自社會的治污壓力就會減少。沒壓力就難有動力,這樣,對政府治霾力量和進程就是一種無形的消解。 有危害就有大動力,沒危害就難言動力。霧霾之下,政府的公職人員和其他人一樣,都逃脫不了被傷害的可能。因此,公務人員對政府進行自覺、主動、迅速治霾,自然有推動的沖動,發揮的是正能量。 但“霧霾假”可享受的對象,首當其沖就是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的人員。這樣,“霧霾假”把公務人員優先“保護”在家中,優先隔絕或可減少被霧霾危害的可能,但其主動治霾或要求治霾的愿望就會因此自然而然地降低或消失。這無疑也在無形中消解了治霾的動力。 此外,在全民都沒有有效走出霧霾危害的情況下,政府卻通過自設“霧霾假”首先把自己保護起來,實在有失其“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的為民宗旨。政府和公務人員形象受損,無疑也會對治霾領導力、公信力形成傷害,消解治霾動力、力度和進程。 事實上,治理霧霾同治理其他污染一樣,是一個系統工程、復雜工程,需要一個長期過程。任何一個治霾方法,都應是一個相對萬全之策,不但需要著眼當前,更要考慮綜合作用及長遠影響。(余明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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