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套房”書記的腐敗蛻變路
www.fjnet.cn?2013-10-04 11:15? 任會斌?來源:新華網 我來說兩句
新華網呼和浩特10月4日電(記者任會斌)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日前,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原副書記楊漢中受賄、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判決,楊漢中當庭表示不上訴。 從有為的干部,墮落為腐敗分子,楊漢中是如何蛻變的? 年均受賄330多萬元,單筆最高1000萬元 楊漢中祖籍山西省陽高縣,其父曾是當地有名的石匠。家境貧寒、早年喪父的楊漢中,聰明好學。1977年恢復高考后,楊漢中考上了內蒙古財貿學校,隨后又考入天津商學院,他的人生之路開始亮堂起來。 畢業后的楊漢中精明強干,仕途順暢。特別是2000年至2012年,楊漢中歷任內蒙古滿洲里市市長、市委書記、興安盟盟委書記、內蒙古政法委副書記等職。職位越來越高,他的思想開始飄忽,作風也變得獨斷、跋扈。 楊漢中在受審時曾說,面對形形色色的誘惑,他的態度從最初的拒絕、推托,逐步演變為接受,后來對此更是習以為常,直到發展成主動索賄。 隨著官階升高,楊漢中受賄、索賄的胃口也越來越大。公訴材料顯示,從2000年到2003年之間,楊漢中單筆受賄的金額在兩三萬元的比較多,但是后期,他的單筆受賄金額動輒數十萬、上百萬元,最多的一次受賄1000萬元,而且從普通房產到別墅,他一概“笑納”。 2007年5月他擔任興安盟盟委書記時,為內蒙古鑫泰建筑安裝(集團)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姜某承攬興安盟黨政綜合辦公樓工程提供幫助,一次就受賄1000萬元。就這樣,楊漢中一步步落入犯罪深淵。 據檢察機關查實,2000年至2012年,楊漢中先后49次收受、索要19人的人民幣、房產等財物共計4037萬多元,另外收受美元35萬元、澳元4萬元,是內蒙古近年來查辦的同職務職級干部中受賄額最高的。 收受房產21處 散布5省6市 十多年來,國內房價扶搖直上。從收受第一套房產起,以權換房,慢慢演變成楊漢中的一大嗜好。 2002年12月,楊漢中借擔任滿洲里市長的職務便利,為北京鑫源港工業發展有限公司承攬滿洲里機場設備安裝工程提供幫助,作為回報,該公司法人代表張某于2003年1月為其在北京購買了一套房產,當時價值人民幣126萬多元。這是楊漢中到滿洲里任職后首次收受房產,此后他對房產的熱情日益高漲。 2003年,楊漢中通過為滿洲里市的兩家開發商、北京一家開發商辦理土地開發、拆遷、經營戶入駐、土地出讓金和稅款返還等事項提供幫助,又各收房產一套,其中開發商劉某為其在北京購買的別墅,當時價值245萬多元。 為了退休后能與女兒共同生活,2009年楊漢中通過安盟紅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都公司)經理王某,收受內蒙古鑫泰建筑安裝(集團)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姜某1000萬元,并委托王某花其中的745萬元代其在深圳市購置房屋兩處。時隔一年多,他又兩次向王某索賄300多萬元,在呼和浩特市一處名為東岸國際的高檔住宅區購置房屋兩套。 記者了解到,到案發前,楊漢中個人和伙同其親屬、情婦已經收受、索要房產21處。這些房產分布在內蒙古、北京、山東、廣東、海南5個省份,總建筑面積達3000多平方米,房屋價值或房屋變現款總額達2289.2萬元,占其受賄總額的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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