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一肉攤主收集豬淋巴等煉油銷售被判兩年
www.fjnet.cn?2013-10-09 20:33? 于從文 周婷婷?來源:中國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中新網鹽城10月9日電 (于從文 周婷婷)江蘇響水縣一肉攤主,長期收集豬下腳、豬淋巴等豬肉廢棄物,然后加工提煉成“食用油”,賣給他人制作食品。10月9日,江蘇響水縣人民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該肉攤主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祖某是響水縣一名豬肉攤攤主,從2007年開始,他將自家賣豬肉后剩下的以及從同行處收購來的豬小油、碎肉、豬淋巴等豬肉廢棄物,放入鐵鍋內燒熬,提取出其中油脂,加工成“食用油”,然后銷售給他人用于制作食品。 2007年,祖某明知吳某購買油脂用于炸制豬皮,仍賣給他非法煉制的近50千克動物油脂;2007年7月份的一天,祖某明知響水縣某食品廠購買油脂用于加工食品,仍將非法煉制的10千克動物油脂作為“食用油”送過去試用,后售賣100千克動物油脂;2011年上半年,祖某兩次將非法煉制的400千克動物油脂銷售給響水縣某食品廠,但均因該廠對油脂質量不滿意而退回。2011年9月23日,當地公安、工商、質檢等部門發現祖某家院內加工劣質豬油,扣押了他家倉庫內16桶已經加工好的劣質豬油,總重量超過2500千克。 經江蘇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驗,祖某加工、生產的動物油脂中含有苯并(a)芘等多種對人體有毒、有害物質。 響水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祖某使用豬肉廢棄物等非食品原料生產“食用油”并銷售,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考慮其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故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完)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關新聞
- [ 10-09]江蘇連云港特大制售地溝油案主犯被判無期
- [ 09-01]近日全國豬肉價格再現漲勢
- [ 06-01]5月下旬以來全國豬肉價格回升勢頭明顯
- [ 06-01]5月下旬以來全國豬肉價格回升勢頭明顯
- [ 05-28]龍巖多款食用油降價
- [ 05-10]云南現兩百余噸不合格食用油 6名被告人受審
- [ 05-09]食用油"降價風"刮到漳州 降幅最高達16%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