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獲工程款賄賂醫院領導 男子被判行賄罪獲刑
www.fjnet.cn?2013-10-15 16:58? ?來源:廣西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為了確保承建的柳城縣人民醫院醫技綜合樓工程順利,早日獲得工程款,柳城縣一老板秦某行賄該醫院院長韋某(另案處理)30萬元,10月9日,柳城縣法院以行賄罪判處秦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2009年9月,柳城縣男子秦某掛靠廣西某建工集團,承建柳城縣人民醫院醫技綜合樓的主體工程。2010年下半年的一天,秦某為了和時任柳城縣人民醫院院長的韋某搞好關系,感謝其在工程中給予的照顧,便約韋某一同在柳州市區吃飯,后來在柳州市某汽車4S店送給韋某好處費20萬元,韋某當場笑納。 2011年春節前,為促進工程順利進行,并早日拿到工程款,秦某再次約見韋某,并送給韋好處費10萬元。掌握線索后,柳城縣檢察院于今年4月17日將秦帶至該院調查,秦某主動交代了其送錢給韋某的事實。次日,檢察機關對其刑事拘留。 今年6月,柳城縣檢察院以秦某的行為已觸犯行賄罪,向柳城縣法院提起公訴。庭審中,秦某及其辯護律師對公訴機關指控的行賄罪無異議,但認為行賄的目的是為了取得正當利益,且上述行為未造成集體財產的損失,秦在司法機關對其立案后如實交代行賄行為,能自愿認罪,悔罪態度較好,故請求法院對其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秦某的行為已構成行賄罪。但秦某當庭自愿認罪,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根據其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法院決定對其適用緩刑。最終,秦某因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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