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一記者遭網絡“追殺令” 警方證實以侮辱罪立案
www.fjnet.cn?2013-10-17 22:06? 張茵 徐樂靜?來源:中國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中新網溫州10月17日電 (記者 張茵徐樂靜)日前,一篇題為“溫州經濟要挽救,先殺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陳周錫”的帖子連續兩次被發布網絡上,引起社會熱議。此事件被網友熱議為“溫州追殺令”。有人認為,這是陳周錫的一種炒作方式;也有人認為,陳周錫得罪了溫州某些勢力。 17日,當“溫州追殺令”被警方以“侮辱罪”立案調查時,律師發表了不同的看法。上海一律師事務所專攻刑法的律師丁金坤表示,由于中國刑法沒有“恐嚇罪”,故不能以此追究刑事責任。然,以“侮辱罪”來立案,也有欠妥當。 記者致電陳周錫了解最新情況。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不知道是什么人、什么身份、干什么的,是不是有股力量在推動,(這些)都不清楚,現在還在調查,人還沒有找出來。” 談及此事,陳周錫顯得十分無奈。他從以往的帖子來推測,此事可能是溫州當地房地產方面的人所為,“但還是不能打包票,如果是這樣的人,那么危險更大。” 陳周錫告訴記者,此事已經影響到他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了,幸而目前還沒有出現其他恐嚇的事件。 16日晚,陳周錫第二次接受溫州甌海警方調查。據他透露,此案已經進行行政性立案,并收到了立案的回執單。 17日,溫州警方告知記者,此案確實已經以“侮辱罪”立案,事件正在進一步了解當中,具體情況暫時不便透露。 雖然目前案件情況不明,但專攻刑法、民法的一些律師也有自己的看法。 浙江五聯律師事務所律師徐利平表示,這次事件算不上網絡暴力,其實是一種情緒的發泄,沒有對當事人造成實質的傷害。“我覺得更象是一種氣話,不會去真的付諸行動的。” 徐利平認為,應該允許這種發泄存在,只是要把握“度”。至于是否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他認為,需要看其動機如何,如果只是在網上發泄情緒,那么可以從寬處理。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丁金坤則認為,陳周錫因報導而被網絡“追殺”,人身安全受威脅,本質上是一種網絡恐嚇行為,具有社會危害性,應予處罰。但因中國刑法沒有“恐嚇罪”,故不能追究刑事責任,只能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來處罰違法者。 “只是,以侮辱罪來立案,是不妥當的,因為侮辱是貶損人格行為,與暴力威脅人身安全是兩回事。”丁金坤如是說。(完)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10-17]網絡煽動暴力會讓暴戾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