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醫”胡萬林醫死人細節:每天喝湯后再吐
www.fjnet.cn?2013-10-25 07:02? 白巖松?來源:央視《新聞1+1》 我來說兩句
白巖松: 這一點就說,我們要去更詳細知道,他是符合哪些條件,這個我們應該得到答復,當成一個我們要提問的地方。 接下來阮教授,我們要關心這個,關于他這次所設的罪名,我們發現有兩個完全不同的看法,當地的公安機關認為,他所設的罪名為涉嫌非法行醫,原因是參加活動的所有人都喝了涉案的不明液體,胡萬林行為實質就是行醫,其主觀上不是想置誰于死地,但是家屬通過代理律師卻反映不是,他們認為,所設的罪名應該是涉嫌故意殺人,他們的原因是什么呢?胡萬林此前曾用芒硝致人死亡,對其危險性非常清楚,再次使用屬于明知故犯,云旭陽出現不良反應后,沒有及時救治,存在較多放任,有“故意殺人”的嫌疑。他的父親也說,孩子身體健康是學習的,不是去治病的,認定胡萬林非法行醫,不太接受。那么阮教授,您的看法呢? 阮齊林: 我認為公安以非法行醫立案,和被害人一方,懷疑他有殺人的嫌疑,這都很正常。因為根據警方的考慮是這樣,本案有些案件的事實,需要進一步地查實,保守起見,暫時以非法行醫來立案,因為這樣的話就是一種比較保守、低調的做法。如果案件進一步地查明,如果涉嫌殺人,可能就按殺人,涉嫌過失致人死亡,就按過失致人死亡,涉嫌非法行醫,就按非法行醫,這是公安的做法,我認為是很正常的。 白巖松: 但是我們換一個角度去想,如果從家屬反映,這不是非法行醫,我孩子又沒病,又不是到那兒治病的,你以前因為用芒硝就被判過刑,這次你是明知故犯,你覺得他的陳述,是否也有一定的司法道理? 阮齊林: 家屬這種想法,完全符合人之常情,要定故意殺人罪,從專業角度講,必須滿足兩個基本點:第一,客觀上,他使用的方法,足以致人死亡。這個足以致人死亡,通常意義上的足以致人死亡,而不是偶然的。第二個,就是主觀上,對造成死亡的結果是明知的,或者說是放任的。如果滿足了這兩個條件,是可以構成故意殺人罪的,當然目前,胡萬林這種情況,符合不符合這個條件,還有待于進一步地查實。 白巖松: 好的,非常感謝阮教授給我們的提示,我想電視機前的觀眾,也可以通過阮教授給我們這樣的一個提示,去做自己的判斷,有時情緒跟司法的精神,有時候雖然不一致,但是要尊重司法的精神和相關的條款。 接下來我們就要去關注,胡萬林出來了之后,在干什么?這是一個什么樣的研討會?青年人為什么要奔之而去呢? 解說: 一個建筑專業的大學生,為何會前往一個所謂的中醫研討會,并且意外身亡,究竟是誰引他走上了這條不歸之路? 電話采訪云文超云旭陽父親: 陳永康、秦昌武與我孩子聯系,說有一個中醫研討會,我孩子8月29日中午離家出走的,帶了一千塊錢,參加他的所謂中醫研討會。 解說: 陳永康是誰,秦昌武又是誰,陳永康是云旭陽學針灸時曾拜過的一位師傅,據媒體報道,正是經陳永康介紹,云旭陽才前往參加這個中醫研討會。而當我們今天聯系陳永康,他卻表示,自己也是從學針灸的弟子秦昌武口中了解到了胡萬林和他的所謂神功。 電話采訪陳永康: 我只是跟他(云旭陽)講,我有一個學生,就是那個秦昌武,他去學了這個東西。 解說: 而陳永康本人,也與云旭陽前后腳參加了這場所謂的中醫研討會。 陳永康: 我是第二天去的,他(云旭陽)是頭一天去的。 記者: 研討會當時是什么樣情況啊? 陳永康: 不是研討會,就是胡萬林老師那個自然運動療法。 記者: 自然療法這個現場,當時是怎么教學的呢? 陳永康: 我們頭一天因為坐車去,就是看看山。第二天就看對面那個山。然后第三天就準備給我們講課,是這樣安排的。 解說: 既然是看山講課,為何又會出現云旭陽在賓館中的死亡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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