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強奸兩名未成年“女友”并慫恿賣淫獲刑7年
www.fjnet.cn?2013-10-25 07:05? 趙小燕?來源:中國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中新網衢州10月24日電(記者 趙小燕 通訊員 毛羽白)1995年出生的張某,明知自己的兩名“未成年女友”不滿14周歲,還是與先后與她們發生了性關系,之后又慫恿二人賣淫。近日,他在浙江衢州江山法院受審獲刑。 今年3月底,張某在江西省南昌市一溜冰場認識了2000年出生的樊某某和1999年出生的楊某某。張某明知樊某某、楊某某未滿14周歲,仍以交男女朋友為由,與他們確定了“戀愛關系”。從3月底至4月初,張某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衢州江山市分別與樊某某發生了三次性關系,與楊某某發生了四次性關系。 4月9日,張某又提出讓樊某某、楊某某賣淫賺錢,經得樊某某、楊某某同意后,張某帶兩人來到某小賓館。 張某在吧臺見到老板娘王某后,詢問賓館內有無小姐,王某稱沒有。張某就提出要將自己帶來的兩個女孩子放在賓館里賣淫,王某表示同意。之后王某負責聯系介紹嫖客并提供房間,每賣淫一次,從中收取50元介紹費。 后張某、樊某某、楊某某入住賓館房間。王某先后介紹12名嫖客與樊某某進行性交易、介紹了5名嫖客與楊某某進行性交易,張某從中獲利1700元。 據江山法院介紹,張某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除了法律意識淡薄、貪圖享受外,與他過早脫離校園生活、缺乏家庭關愛、走上社會接受不良習氣有更大關系。 考慮到犯罪時張某是未成年人,江山法院近日以張某犯強奸罪,介紹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和五年,數罪并罰執行有期徒刑7年。(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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