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 律師拒絕申請DNA鑒定 由于不服禪城區人衛局的決定,阿秀一紙訴狀將人衛局告上法院,案件于昨日上午在禪城區法院開庭審理。禪城區人衛局方面派出了常務副局長黃明強出庭應訴;作為原告方的阿秀則沒有出庭,只有一名代理律師在現場。案件并未當庭宣判。 “對于這起看似懸疑的案件,一些旁聽人員在開庭前就提出疑問:將小孩帶到醫院測驗一下DNA,又或者看一下小孩姓什么,不就一清二楚了嗎?” 在開庭期間,主審法官主動向原告阿秀的律師提問:“你們是否有提出DNA鑒定?”律師當庭表示不申請。“我們認為既然是被告方提出小孩是非婚生子女,那應該由被告方來提出申請。”就小孩的姓氏問題,法官還專門問小孩上了戶口沒有,隨后也得到了否定的答案。 懸疑一: 前夫陪產僅為“道義”? 針對阿秀的律師提出的李某石的調查筆錄是“孤證”的問題,人衛局隨后舉出了查實的一些證據,包括婦幼保健院的調查材料。工作人員發現,阿秀去醫院檢查時,沒有李某石填寫的任何資料,“前夫”彭某忠卻曾在住院病案那里簽過名,而且登記的地址與阿秀的地址一致。 阿秀的律師回應,當時是因為阿秀與李某石發生了矛盾爭吵,阿秀打李某石電話他也一直沒接,因為阿秀在佛山沒有其他親人朋友,于是無奈之下才想到了找彭某忠幫忙,彭某忠也是出于人道主義才幫了這個忙。“離了婚還是能做朋友的吧!”律師說。 懸疑二: 李某石真接受調查了嗎? 人衛局方面提供給法院的最有力證據就是李某石的調查筆錄。人衛局表示,他們依法取得證供,李某石說明了男嬰非婚生育的事實。 阿秀的律師稱,調查筆錄中的簽名不是李某石寫的,因為李某石目不識丁,自己的名字都寫不全;他完全聽不懂白話、普通話,不可能與調查人員溝通;里面的一名見證人他們根本不知道是誰;李某石所說的事情均是單方面陳述,沒有其他證據作印證。為此,原告方還申請筆跡鑒定。 人衛局回應,筆錄里面的見證人,是李某石的老鄉,交流無礙。簽名也有工作人員在現場作見證。文/記者劉藝明通訊員王學堂、邱小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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