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口角棍擊刀捅殺死丈夫 分尸蒸煮置家中
www.fjnet.cn?2013-11-01 15:24? ?來源:東北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兇手為大連一個體工商戶案發幾天后投案一審被判死緩 又一次口角中,李紅(化名)將丈夫殺害并殘忍分尸。 昨日記者了解到,李紅因故意殺人,一審被判死緩,此案刑事判決已經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核準。 夫妻口角她殺死丈夫分尸 李紅是“80后”,初中文化,是大連市一名個體工商戶,靠做小生意維持生計,和丈夫的關系一直不太和睦。 2012年3月的一天下午,在大連市某小區家里,李紅和丈夫又一次發生口角??诮沁^程中,李紅用鐵管擊打丈夫的頭面部,還用尖刀捅刺其胸部數刀,導致丈夫因心臟破裂大出血死亡。 然而,之后發生的事情更加讓人無法想象。殺死丈夫后,李紅在家中將丈夫分尸,并將部分尸塊蒸煮后放置于家中,將部分尸塊拋棄在一家保健品店等處。 殺人后投案一審被判死緩 幾天后,李紅撥打110電話報警并向公安機關投案。李紅到案后,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當日,李紅涉嫌犯故意殺人罪被刑事拘留。當年3月末,李紅被批準逮捕。 之后,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李紅犯故意殺人罪,暨丈夫家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案。 今年4月,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李紅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丈夫家人合理經濟損失24600元。 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抗訴,本案附帶民事部分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省高院已核準此案刑事判決 之后,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將本案的刑事部分報送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核準。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通過閱卷,訊問被告人,聽取辯護人意見,對本案進行了復核。 李紅的犯罪事實清楚,證人證言,李紅的供述,公安機關出具的DNA鑒定書、司法鑒定意見書、現場勘驗檢查筆錄及照片等認定本案事實的證據均經原審庭審質證,復核期間未發生變化,依法均予確認。李紅及其指定辯護人在復核期間沒有提出新的證據。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李紅因婚姻家庭矛盾而持械采用暴力手段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致一人死亡,殺人后分尸、蒸煮并拋棄尸塊,情節惡劣,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當判處死刑。鑒于本案是婚姻家庭矛盾所引發,且李紅有自首情節,故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原判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訴訟程序合法。 昨日記者了解到,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準此案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中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紅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部分。(華商晨報華商響網記者湯洋)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