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代駕出車禍 廣東高院判車主和代駕者連帶擔責
www.fjnet.cn?2013-11-05 07:03? 索有為 馬遠斌?來源:中國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中新網廣州11月4日電 (索有為 馬遠斌)無償代駕發生交通事故車主要不要賠?廣東省高級法院4日對一起請人無償代駕致人死亡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作出再審判決,6.2萬余元醫療費由車主承擔賠償責任,代駕者有重大過錯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一、二審受理費2400余元由代駕者和車主共同負擔。 2011年10月某日晚,佛山人郭某光飲酒后請時年23歲的同村村民郭某儉代為開車送其回家。當車行至南海區西樵鎮大同大道附近時,郭某儉駕駛小汽車越過道路中心實線,與對向駛來的廣西牌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摩托車司機受輕傷無大礙,但乘客李某從摩托車上摔倒在地,頭部受到嚴重損傷。11月14日,南海區交警大隊認定,代駕司機郭某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摩托車司機及乘客不承擔事故責任。 2012年2月,由于代駕者經濟情況較差無力全額支付賠償款,李某向南海法院起訴,除要求代駕司機賠償原告醫療費及訴訟費外,同時要求車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同年4月,南海區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因無法證明車主對交通事故的發生存在過錯,只能由代駕司機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隨后,佛山中院二審駁回李某一方上訴,維持原判。同年8月,李某因救治無效死亡。 2013年1月,李某妻子陶某鳳等人向廣東高院申請再審,要求車主承擔連帶責任。經再審審查后,廣東高院決定予以提審,并于8月2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庭審中,李某的妻妹陶某芬稱,一審判決生效后,雖然申請了強制執行,但由于查不到代駕司機的財產,至今一分錢都沒拿到。“老公被對方撞死,家里一下子沒了頂梁柱。治療時還花了很多錢。” 陶某芬說,“姐夫和姐姐有兩個孩子,都還在讀書,一家人過得真苦。” 廣東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郭某光既是案涉車輛的所有人,也是使用人。從運行支配來看,雖然車主郭某光喝了酒,但其并非對車輛運行沒有支配力。郭某儉是應郭某光的要求來代駕的,車輛運行的目的地也受郭某光指示;從運行利益來看,郭某儉駕駛車輛的目的并非為其個人利益,而是送郭某光回家,郭某光享有運行利益。郭某儉出于朋友情分幫忙,不計取報酬,屬于義務幫工性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幫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賠償權利人請求幫工人和被幫工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本案中,作為駕駛人,同時作為幫工人的郭某儉在交通責任認定中為全責,屬重大過失,郭某光系被幫工人,理應承擔賠償責任。據此,廣東高院遂作出上述判決。(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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