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華或介入和解 霍家爭產案在去年8月達成和解,和解內容包括將霍英東約300億港元的遺產,先扣留100億港元留給二房和三房成員,作為每月生活“零花錢”發放給他們,而余下的200億港元家產則平分給長房三兄弟,估計每人最終各獲得超過65億港元的遺產。 而在上周四的法庭上,潘松輝突然語出驚人,指去年曾有一名“非常、非常、非常”高端的長輩三度與霍震宇私下見面,勸他應給予胞兄震寰多一些信任,最后該名長輩更約見霍家長房、二房、三房的家庭成員開會,促成霍家成員最終在去年8月達成和解。 潘松輝在庭上提及此長輩時突然提高聲調,故弄玄虛稱其不能透露該名長輩姓名,但突然順口大聲說出這名長輩姓“董”,惹得在場所有律師哄堂大笑,而休庭間,《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聽聞,這名姓“董”的長輩疑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前行政長官董建華,董建華為霍英東生前好友,在長房三兄弟間也德高望重。而有法律界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如果此次案件想要有更大的突破性進展,恐怕還需要類似的“高端”人士出馬。 根據遺囑,霍震寰所得遺產及生活費最多,分別為5.73億港元及每月10萬港元,而長子霍震霆及霍震宇所得遺產及生活費相仿,遺產不到3億港元,生活費每月5萬港元,這些數額已反映當年物價水平,并且會隨著通脹而改變。 為避免過多利益沖突,霍英東對長房三子有不同的要求,長子霍震霆主要繼承體育事業,是家族的形象代言人;霍震寰接手家族生意,任職霍英東集團董事兼總經理;霍震宇則負責內地南沙開發計劃。同時,霍英東在遺囑中還禁止其他各房子女從商,他們后來主要成為律師、醫生等專業人士。 除長房三子外,霍麗娜與霍麗萍都是長房成員之一,兩人可分得約1.45億港元,生活費每月1萬港元,她們此次選擇站在三弟震宇的戰線,代表霍麗娜的資深大律師陳靜芬表示,三名遺產執行人震寰、震宇及霍慕勤屬于一個整體,任何決定需要三人同意,但三人已經無法合作,繼續履行和解協議非常不切實際。 而根據1978年訂立的遺囑,二房太太及其三個兒子、三房的四個兒子可每人獲得6250萬港元,另加生活費,而去年訂立的和解協議表明,數額較遺囑更多,霍震寰承諾會扣留100億港元留給二、三房成員,作為每月“零花錢”發放給他們,而當時已預先支付了一部分。 一旦霍震宇上訴成功,法庭撤銷和解協議,意味著二、三房成員需要歸還部分遺產。代表二、三房家族成員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表示,二、三房已經將收到的遺產全部花在各種用途,如果法庭撤銷和解協議,將很不公平。 豪華律師團隊 此次爭產案件由8家香港知名律師樓負責,場面相當浩大,霍家成員除霍震宇上周五到場外,其他成員均未到高等法院,而光在現場的律師隊伍已經接近20人,實際上,代表霍家17名成員的律師團隊,共有48名大律師及律師。 案件法官由潘兆初擔任,該名法官曾經參與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產爭奪案,在今年2月的庭審中,潘兆初嚴厲批評當時尚未入監的陳振聰缺乏商業道德,并維持凍結其資產,顯示其為人正直。而本報記者在法庭上觀察發現,潘兆初相當嚴謹,在潘松輝表達意思時,會重述其理解意思,同時潘兆初也不失風度,潘松輝時不時提及一些“無關”話語,潘兆初也會提醒辯控雙方。 霍震霆委任香港律政司前司長黃仁龍擔任代理律師,盡管黃仁龍是首次在頗受矚目的案件中登場,但他擔任律政司司長時,是香港有史以來擔任同職位最年輕的一位,在香港聲望極高。 張健利1970年便獲得香港大律師資格,1981年獲得香港資深大律師資格,幾乎是行內最有資歷的律師之一。他主要從事民事訴訟,擅長產權法等。 霍震宇也不甘示弱,聘請的是香港資深大律師潘松輝。潘松輝畢業于英國劍橋大學,1976年在香港獲得大律師資格,1996年被委任為資深大律師,熟悉公司法,2009年曾受香港證監會委托,參與電訊盈科(00008.HK)私有化案,最終全勝收場。第一財經日報羅琦插圖/劉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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