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拜兄弟”當庭跟前官員撇清關系 根據黃志光的證言,他和黃順豐是潮汕老鄉,認識30多年了。黃順豐原來在深圳布吉某部隊連隊做文書,黃志光在裝卸運輸公司工作時(上世紀七十年代),黃志光的母親就認了黃順豐做干兒子,他們兩人就相當于結拜兄弟。近十年來,他和黃順豐的來往都比較密切,一年見面起碼都有七八次。黃志光到汕頭任職后,黃順豐回老家普寧,也會到汕頭看黃志光,有空就吃飯,沒空就喝茶。黃志光周末回來深圳,也會相約黃順豐坐坐,喝喝茶。 然而,在昨日的庭審中,這一段結拜兄弟的深厚情誼則被黃順豐斷然否認。黃順豐說,盡管自己與黃志光認識確實超過三十年,但只是泛泛之交。 兩家人在深圳雖然住得很近,但幾乎沒有往來。“他們家的人我都不認識。我也從來沒去過他家。”黃順豐在庭上說。他表示,兩人相識是近幾年的事情,黃志光到汕頭任職,他要經常去汕頭辦特產,兩人才認識。他表示,自己從未向黃志光行賄,黃志光也沒幫過他什么忙。公訴人說:“但黃志光說你們是拜把兄弟。”黃順豐斷然否認,稱對方說的不是實話。 商人兄弟主動提出“幫”我120萬 對于行賄黃志光120萬元贊助其買別墅一事,黃志光說,2007年下半年,他通過義兄黃順豐了解到羅湖區怡景花園有舊別墅出售轉讓,且地方也合適,當時聽大舅子吳某某講,別墅的業主要求一次性付清房款,不能分期。黃志光就給了200萬港幣和20萬人民幣給吳某某。 吳某某說其他的錢由他負責,房子先買下來再說。由黃順豐與原來業主協商購房,當時黃順豐就說,他幫忙出100萬元人民幣。要去銀行交共管資金時,黃順豐又說干脆把20多萬元零頭也出了,后來該別墅登記在黃志光兒子名下。 對此,黃順豐稱,自己只是借錢給黃志光買房。黃順豐的律師也稱,黃志光在證言里說“他幫我墊付120萬元”,這個“幫”字在潮汕話的語境里就是借錢,而不是“給”。“他很快就把錢還我了,一共是130萬元港幣,還給了我一個紅包,作為我幫他找房子并且協商房價的感謝。”黃順豐說。 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廣州日報 |
相關閱讀: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