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近兩個月的拉鋸談判,陳家斌在倍感煎熬而又漫長的等待中,終于拿到了妻子的41萬元死亡賠償金。 大成律師事務所的黃一峰律師認為,死者購買車票上車后就形成了合同關系,汽車公司有義務將乘客送達目的地。在行車途中,不管乘客發生何種安全事故,汽車公司都應該負主要責任,受害方可以向其索賠全額補償。 昨日,死者家屬向記者反饋,雙方在10月份就簽訂了賠償協議,涉事客車單位答應給死者家屬41萬元賠償金,并已在10月底全部付清。死者家屬的這個說法,記者也得到了涉事單位的證實。 記者還了解到,就在事發當天,涉事客車單位已對其所有的臥鋪客車窗戶加裝了防護欄。江南都市報 記者袁曉華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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