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麗水11月14日電(見習記者 胡豐盛 實習生 李婷婷 通訊員 景軒)吸毒男為了吸毒,“以販養吸”販賣毒品的同時,又將魔爪伸向未成年少女,自導自演了一出戲,設下圈套強迫兩名未成年少女賣淫,以賺取吸毒資金。近日,浙江景寧法院審理了該案件,對被告人王某數罪并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 王某,浙江景寧縣人,曾經因犯搶劫和盜竊罪“三進宮”。18歲時曾犯搶劫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26歲和34歲時又因犯盜竊罪分別被判有期徒刑8年6個月和1年8個月。 然而,牢房的“三進三出”并沒有讓王某吸取教訓,反而使他變本加厲。2011年當他出獄后,染上了毒癮。但因無錢購買毒品,他開始“以販養吸”,為了賺錢,無所不用其極。 2012年8月27日,王某接到網友小婷(女,時年15歲)的電話,說自己和朋友小莎(女,時年15歲)心情不好,想找王某散散心。王某聽后心生歪念,并與朋友阿林商議,欲設計圈套控制小婷和小莎。 之后,王某將小婷兩人帶到浙江麗水,并事先在入住的賓館洗手間內藏了兩包白糖充當冰毒。晚上三人回到賓館后,王某拿出一包真的冰毒引誘小婷、小莎吸毒。 當晚23時左右,三名自稱是便衣警察的人來查房,搜出了洗手間里的假“冰毒”,并聲稱要拘留王某三人。這時,阿林出現了,說認識這些“便衣警察”,并求情罰點錢就好。事后阿林告訴小婷倆,王某要罰4萬,小婷、小莎各罰2萬,這些錢都由他先墊付了。 次日,王某覺得阿林不可靠,便又找來林某和陳某(另案處理)商議,要將小婷小莎倆人騙至景德鎮賣淫。 王某對小婷倆謊稱,當地的黑社會要她們寫欠條,并強迫她們賣淫還錢。惶恐無措之下,兩人隨著王某三人來到了景德鎮。 到達景德鎮后,王某等人將小婷倆安排到了一家美容院“上班”還錢。當晚,她們被老板要求從事賣淫服務,并被沒收了通訊工具。她們不愿意,王某等人就采取毆打、威脅等方式強迫她們從事賣淫。 三天后,小婷趁王某吸食毒品時,利用賓館電腦向QQ好友發送求救信息。31日早,王某等三人被公安民警抓獲。 景寧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多次強迫未成年少女賣淫,其行為構成強迫賣淫罪;多次販賣毒品,已構成販賣毒品罪。而他因在刑滿釋放后五年內又犯罪,系累犯,依法從重處罰。綜上,浙江省景寧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強迫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并處罰金30000元。數罪并罰,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完) |
相關閱讀:
- [ 11-12]利比里亞毒販被指曾利用總統車隊走私大麻
- [ 11-06]派出所所長勇斗毒販犧牲 被尖刀刺中仍抱住歹徒
- [ 11-06]重慶:派出所所長抓捕毒販被尖刀刺中心臟殉職
- [ 11-03]不僅供毒源還容留吸毒 漳州毒販搞起“一站式服務”
- [ 11-02]美國毒販修隧道鋪輕軌快速運毒 通往墨西哥(圖)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