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西寧11月21日電 (胡友軍)21日上午一上班,西寧市第一人民醫院醫務科的工作人員就忙著整理今年救治貧困患者和“三無”人員(指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撫養義務人的公民)的病歷。“這以前都是我們醫院墊付醫藥費救治的,現在省上出臺了政策可以申請救助基金,這些難題終于可解決了。”醫務科長李梅說。 今年3月1日,中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正式公布,從制度層面形成對無負擔能力患者急救醫療費用的保障機制。青海省近日在西部地區率先出臺《青海省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解決了需緊急救治患者的醫療費用問題,解除醫療機構的后顧之憂,避免由于“等錢救命”的原因而導致不幸后果的發生。 《細則》要求,全省縣級(含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及時、有效地對急重危傷患者實施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推諉或拖延救治。對收治的因急重危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確或無負擔能力患者所發生的急救醫療費用,可以申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補助。 青海省衛生計生委醫政處副處長劉建華介紹:“一旦有急重危傷患者被送到醫院,醫院必須第一時間進行救治,對不能查明身份的由醫院先行墊付治療,然后再申報救助基金。” “出臺這樣的細則,主要考慮是針對‘三無’人員和一些無負擔能力的傷患進行救助,畢竟我們現在職工、居民、農村醫保都比較完善了。當然,只要符合條件的對象都適用本《細則》。”劉建華說,“過去一些‘三無’人員一旦受傷生病被送到醫院,醫院不能不收治,但救治完了費用實在無法處理。” 西寧市第一人民醫院醫務科長李梅介紹,由于醫院地處市中心,每年都送來許多“三無”人員和身份不明的急重危傷病患者,僅今年就收治了500多例,費用數十萬元。每次醫院積極救治之后費用都無處解決,醫院為此還成立了愛心基金,但仍然杯水車薪。“這下好了,既解決了‘三無’人員的健康保障,也解決了醫院的難題。”李梅說。 據了解,青海省疾病應急救助基金初始規模首年為600萬元,由各級財政籌集90%,社會捐助等各種渠道籌措10%。基金的救助核查與資金撥付等日常業務由青海省衛生計生委統一管理,財政、民政和社保部門聯合對基金運轉情況進行監管。“今后,我們也將積極組織一些公益活動,進行資金籌募,以壯大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實力。”劉建華表示。(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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